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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是劳动者以劳动力换取报酬的法律形式,两者的界限十分模糊,极易混淆。而二者所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却有天壤之别: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可以享受各种节假日,享有最低工资待遇,有社会保险,加班有加班工资,被辞退后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等等。而劳务关系就不一样了,往往仅需给劳动者支付报酬而无需承担其他义务。正因如此,许多用人单位喜欢聘用各种“临时工”,以劳务合同的形式降低用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