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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2005年3月18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工商局给广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转来象州县7个农民集体投诉某厂生产的某型号耕整机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并委托广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产品进行检验。3月23日。广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会同广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简称检验站)前往象州县。24日与象州县工商局共同检验产品和调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