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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高校需要一定的自治空间来维持其本身运转的正常和稳定,需要在与政府的互动中保持适当的独立性。因此,笔者将结合创新社会管理的社会背景和高校的实际情况,从法理学的角度来重新审视高校自主权,对其概念、内容、历史发展做了概括论述,详细分析了理论界对于其法律性质的学说纷争之后,笔者认为高校自主权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权力(利)。最后,笔者就我国高校自主权现状,从法律角度对其如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主张从规范层面、学校内部管理层面以及外部监督层面多角度、多方位完善我国高校自主权,以使其在高等教育中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