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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虽然已经过去,但火灾、煤矿爆炸等词汇仍然在人们的心头萦绕,挥之不去。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在100万起左右,死亡人数近14万人。其中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特大事故,平均3天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平均30天一起。触目惊心的数字和血淋淋的场景警醒人们,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频频发生的安全事故,对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国际上一系列理论研究认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蓬勃发展的工业部门在生产力和劳动率上的高速增长,加大了工人在作业当中面临的事故风险。由于工作量加大、工作节奏加快而导致的疲劳、压力增加、注意力分散,以及随之而來的自我保护能力的下降,都会增加工人的作业风险。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也会吸纳更多缺乏经验的工人。他们在工作中更容易因为操作失误而引发安全事故,这给整个劳动者群体带来更大的风险。除了这些一般原因之外,中国还存在在一些自己的特殊因素。
事实表明,一些企业罔顾社会责任,一味追求高产量和高额利润,也是事故的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和国际市场上持续增强的竞争,使得企业竭尽所能地压低成本,包括减少在安全设备和培训上的投资;严重超负荷生产的现象也是屡禁不止。以煤矿行业为例,为了节省成本,一些企业竟然借着“减员增效”的名义,将安全机构给“精简”了。这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超强度生产,置最起码的安全标准和投入于不顾的做法,无疑是造成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大诱因。
在此背景之下,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亦是建构企业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诸多方面。其中,安全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企业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领导人和经营管理者要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要依法依规,自觉保证和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改进安全基础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排查和治理隐患,创建安全型企业;彻底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切实保障从业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这既要靠提高企业家的素质和自觉性,同时也要靠政府和社会从外部给企业压力和推动力。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考核。
企业要做到有法必依。目前,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所组成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形成,关键在于贯彻执行。
同时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大量的责任事故多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多是管理混乱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煤矿等高危行业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严格执行任前培训制度。
其次要强化企业自律约束。强化企业自律约束就是企业从内部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对自己的经营理念、经营行为进行自我规范、约束和控制。企业自律约束是企业一种内在的、自觉的行为。具体说,首先要提高企业道德标准。企业自主地制订高标准、高水平的道德目标,制订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高标准、高水平的企业道德目标,可以提高企业道德建设的层次,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其次要实行企业道德建设的内部制度化。在企业内部组织和行为中,导入正确的道德判断基准,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管理制度,使之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此外,还要在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等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企业依法实施监管,加强考核。其次,要实施有效的指导。要通过调查研究,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各类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发布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此外,还要有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定期公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名单,使不法企业和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
中国经济的显著增长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发展经历之一。然而,我们应该清楚得意识到,经济的指标仅仅衡量了人类福祉的一个方面。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包括更高的收入、更多的权益、更健康的体魄和更长的寿命。经济的增长从来都不应该超越生命的重要性。企业不仅是经济活动中的经营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安全生产是企业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缺失了安全,人的生存与企业的价值就失去了必需的保障。只有融入社会责任的财富,才是有意义的财富。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促进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经济日报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于2007年1月28日-29日在北京联合主办“安全发展——第一届中国安全生产与社会责任大会”。本届大会将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从企业的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方面,通过对工业领域和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课题进行有效的深入研讨,推动各级主管部门科学制订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做好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防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国际上一系列理论研究认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蓬勃发展的工业部门在生产力和劳动率上的高速增长,加大了工人在作业当中面临的事故风险。由于工作量加大、工作节奏加快而导致的疲劳、压力增加、注意力分散,以及随之而來的自我保护能力的下降,都会增加工人的作业风险。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也会吸纳更多缺乏经验的工人。他们在工作中更容易因为操作失误而引发安全事故,这给整个劳动者群体带来更大的风险。除了这些一般原因之外,中国还存在在一些自己的特殊因素。
事实表明,一些企业罔顾社会责任,一味追求高产量和高额利润,也是事故的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和国际市场上持续增强的竞争,使得企业竭尽所能地压低成本,包括减少在安全设备和培训上的投资;严重超负荷生产的现象也是屡禁不止。以煤矿行业为例,为了节省成本,一些企业竟然借着“减员增效”的名义,将安全机构给“精简”了。这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超强度生产,置最起码的安全标准和投入于不顾的做法,无疑是造成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大诱因。
在此背景之下,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亦是建构企业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诸多方面。其中,安全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企业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领导人和经营管理者要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要依法依规,自觉保证和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改进安全基础管理,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排查和治理隐患,创建安全型企业;彻底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切实保障从业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这既要靠提高企业家的素质和自觉性,同时也要靠政府和社会从外部给企业压力和推动力。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考核。
企业要做到有法必依。目前,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所组成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形成,关键在于贯彻执行。
同时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大量的责任事故多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多是管理混乱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煤矿等高危行业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严格执行任前培训制度。
其次要强化企业自律约束。强化企业自律约束就是企业从内部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对自己的经营理念、经营行为进行自我规范、约束和控制。企业自律约束是企业一种内在的、自觉的行为。具体说,首先要提高企业道德标准。企业自主地制订高标准、高水平的道德目标,制订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高标准、高水平的企业道德目标,可以提高企业道德建设的层次,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其次要实行企业道德建设的内部制度化。在企业内部组织和行为中,导入正确的道德判断基准,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管理制度,使之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此外,还要在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等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企业依法实施监管,加强考核。其次,要实施有效的指导。要通过调查研究,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各类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发布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此外,还要有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定期公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名单,使不法企业和不法行为无藏身之处。
中国经济的显著增长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发展经历之一。然而,我们应该清楚得意识到,经济的指标仅仅衡量了人类福祉的一个方面。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包括更高的收入、更多的权益、更健康的体魄和更长的寿命。经济的增长从来都不应该超越生命的重要性。企业不仅是经济活动中的经营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安全生产是企业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缺失了安全,人的生存与企业的价值就失去了必需的保障。只有融入社会责任的财富,才是有意义的财富。
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促进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经济日报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于2007年1月28日-29日在北京联合主办“安全发展——第一届中国安全生产与社会责任大会”。本届大会将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从企业的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方面,通过对工业领域和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课题进行有效的深入研讨,推动各级主管部门科学制订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做好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防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