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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公交枢纽场站等基础设施用地的综合开发,确保公交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是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基础性条件。为此,今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但是,从我国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的开发、利用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不少亟需突破的政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