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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年初,冬季的寒冷还没有完全退却,在顺义一个果园,作为科技协调员的丁万库就已经开始为果农们讲解修剪冬枝的注意事项,为在新的一年中,果农们能有一个好的收成打下基础。目前,顺义区的科技协调员队伍越来越壮大,在农村生产建设中起着自己的作用。在顺义,目前拥有镇级协调员101人,村级协调员403人,农民合作组织协调员79人,重点农业企业30人,形成了镇村两级科技服务网、农村干部与普通农民相结合的局面。
农村科技协调员作用
由于协调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能有效缓解农户对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来源渠道不畅和信息滞后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水平。不少农村科技协调员实际上是农业高新技术的传播者,他们从市场需求出发,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传给千家万户,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
协调员从市场获得农产品的需求信息,又将这些信息不断反馈给农民,组织生产,以保证能生产出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就使农民能有的放矢地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由于协调员的努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形成,解决了龙头企业的部分原料问题,促进了特色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农产品的竞争力;由于协调员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有效缓解了企业和农户在竞争中各自为战、相互压价、相互拆台的问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团结起来依靠集体力量摆脱竞争中不利地位的有利局面初步形成。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信息化程度不高 农村科技协调员信息采集手段比较落后,多以季节、家庭为单位收集信息,宏观上难以把握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及发展趋势;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市场发育程度不高,发展后劲不足。
品牌意识不强 大多数农村科技协调员没有意识到品牌能给农产品带来丰厚的附加值,协调员主导生产营销策略较弱,缺少必要的营销手段。没有充分利用起社会合作和分工机制,而分散经营使他们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销售的农产品基本属于原始初产品,档次不高,加之产品销售多是混装、散装,包装粗糙,导致一些农产品价格不高。
素质偏低 由于农村科技协调员以农民为主,文化程度偏低,对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文了解不多、理解不透,在生产经营中对假冒伪劣生产物资识别不透,从而影响生产的整个环节,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影响农民收入。
组织化程度不高 由于农村科技协调员大多分布在村镇,较为分散,合伙组织起来的协调员实体较少,这样就导致行为多少带有随意性、盲目性,缺乏约束力,抗风险能力弱。
缺乏长远发展意识 目前农村科技协调员大部分是村级干部,受地域条件限制,业务范围较小,大多局限于村内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缺乏做大做强的冲劲,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显得弱不禁风,后劲不足。
如何健康发展的对策
各级政府应当为农村科技协调员正确定位。各级政府应当正确认识农村科技协调员是沟通产销的重要牵线人和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带头人,是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桥梁,是引领农业和农材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应将发展农村科技协调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日程,投入必要精力,积极推进,切实抓好,使农村科技协调员的活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促进农村科技协调员的健康发展。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要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竞争力增强的总体目标,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狠抓农村科技协调员培养工作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应将农村科技协调员的培训工作列为对农民整体培训的重点,积极予以支持,从财政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作为对农村科技协调员培训的必要经费,以确保农村科技协调员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对农村科技协调员的职业培训,切实提高农村科技协调员综合服务能力。

分类指导,因势利导,促进农村科技协调员队伍发展壮大。
(1)依托批发市场,发展营销协调员。批发市场要加强对场内协调员的引导、组织与服务,密切与场外协调员的联系,使市场成为协调员之家,成为培育和壮大协调员队伍的有效载体。
(2)结合科教兴农,发展农村科技协调员。向广大农民引进、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结合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发展信息协调员。发挥他们与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对外联系面广的优势,做好市场信息收集、传播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帮助农民克服盲目性,增强预见性。
打造以农村科技协调员为纽带的产业化链条,形成“市场+协调员+传统产品+农户”的产业模式。要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支持、自愿创办、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科技协调员加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使其成为中介组织的主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支持农村科技协调员牵头创办产销联合体、股份公司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发挥好农村科技协调员在扩大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有效进入市场方面的作用。扩大农村科技协调员销售农产品的范围,逐步由以本地营销为主转向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际营销并重,实现销售市场多元化。要处理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做到相互协作,优势互补。
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不断的发展壮大农村科技协调员队伍。农村科技协调员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农村科技协调员开展品牌经营、特色经营,争创一批驰名商标,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在农村科技协调员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对少数农村科技协调员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决不姑息迁就。
积极推行“示范样板”工程,树立一批农村科技协调员典范,及时总结推广农村科技协调员在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区、镇两级政府应建立协调员队伍发展的激励机制,注重总结对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典型进行推广,可以组织对“十佳农村科技协调员”、“十强农村科技协调员”等评选进行表彰、奖励。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科技协调员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农村科技协调员在助农增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科技协调员发展的社会氛围。
加强对农村科技协调员的信息服务。推进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建设,开通面向农村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村科技协调员建立起便捷、全面的信息通道,使他们能够及时发布或收集信息,增强市场反应能力。
(责任编辑 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