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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阳光照进教室,照着一颗颗晃动的脑袋和一张张开合的嘴。我们在晨读,我们在大声晨读。别人读的是英语,我对英语不感兴趣,我在读语文。英语老师从后面走进教室,我没觉察。他冷不防从我手中把书抢了,反手就甩了我一个耳光,同时骂道:你妈拉个巴子!一教室沸沸扬扬的声音就这样被他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扇哑了,大家愣愣地看着我俩,早晨照进来的阳光这时也有些茫然无措的样子。
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吗!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周一周三周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流得更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下受过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解恨的方法报复……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但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辱他!
但很快就有一件事,让我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皱着眉头,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一样唠唠叨叨地骂着他的妻子:天天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我是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羞怍,我年纪尚小,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挖薯回来后不久,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被推荐上去。后来,那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儿,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在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恨记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受到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事隔多年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啊,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看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
英语老师扭过头叫道:你们停下来干吗!然后一教室芽一般的声音又怯怯冒出来,顷刻间又是一片灿烂。英语老师拍了一下手,没事般地走了。
他没事一般,我可不行。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俯下身把语文课本拾起,然后伏在课桌上,一动也不动。我能遏止自己的哭声,但止不住的泪水却从我的指缝里快速渗出来。虽然我知道错了,周一周三周五的早晨该读英语,但我的过错难道就该由这记毫无商量余地的耳光来惩罚吗?想到这里,我的眼泪流得更快了。我从没有被人打过耳光,更没有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下受过辱,我满脸火辣辣的,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羞耻!我感觉我那个叫自尊心的东西,在这个早晨,像被一把无形的快刀给拦腰斩断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进出教室,而心中,仇恨的水草却疯了般昂扬生长。是的,我要报复,我要杀了他!我一定要杀了这个让我当众丢丑的家伙!我要用最解恨的方法报复……我低着头,一声不响,就这样在自己的幻想中把内心捣鼓得壮怀激烈。那被拦腰斩断的自尊心在伤口处似乎又长出了细嫩的芽儿来。但我最终还是失去了寻刀杀人的耐心,英语老师就这样在懵懵懂懂中逃过一劫。我后来的想法是,我一定要发奋读书,将来超过他,再来羞辱他!
但很快就有一件事,让我进入了两难境地。那天英语老师闯进教室,对教室里的三个同学说:下午帮我去挖薯吧。你,你,还有你。来,把书收起,我们这就走。
三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我,英语老师仿佛早就忘了两个月以前发生的事。但现在他既然点到我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心中的仇恨。我只能皱着眉头,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去了他家。我记得一进家门,他就像个妇人一样唠唠叨叨地骂着他的妻子:天天死人,怎么不见你死?这样骂人的话我是第一次听到,所以一下子就记住了,而且根深蒂固。挖薯时,我时不时就把红薯给挖断了。我应该不是故意这样的。挖薯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在家里,这常常是我爸的事。我还太小,力气也小,一锄下去,挖得不深,红薯往往就被拦腰截断了。我看见英语老师不时地皱着眉头,后来他说:宗玉啊,你书也读得不好,事也做得不好,以后就等着进棺材吧。我一脸羞怍,我年纪尚小,他竟把我与棺材联系上了。心中的恨意一下子又增加了,可手中的活儿并不能停下……
我现在算有些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脱口就是“棺材”就是“死”了。那时他除了当老师,晚上常常替人唱号歌,哪里死了人,来请他,他一般不拒绝,十里八里也要赶去。他的号歌唱得不错。小时他在茶陵住过,一口的茶陵腔,用茶陵腔唱号歌,别具一格。有时在教室上课,他的声音也拉得好长,像唱号歌。有时夜里唱号歌唱得太晚,白天上课,他把作业布置下去,就趴在讲桌上睡着了。
挖薯回来后不久,学校组织学生入团。那时入团是件非常时髦的事,我们班只有三个名额,英语老师就把帮他挖过薯的三个同学都推荐上去了。全班同学知道这事后,议论纷纷。因为如果凭成绩,我们三个没有一个能被推荐上去。后来,那两个同学就在那次入了团,而我没有。因为我拒绝写入团申请书。我这样做,一是对英语老师的软性对抗,用老甘的话说,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吧;二是在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中,实在没什么脸面写入团申请书。
好在与英语老师总算有分开的一天。初中毕业,我怀揣着仇恨悄悄离开学校。我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我对自己说:有朝一日,我终是要回来的。
可到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好笑了。我看金庸那些侠骨豪情的武打书,江湖上的似海深仇都可以一笑泯之,而我与英语老师之间的破事儿,算得了什么呢?他自己也许根本就没把这事记在心上,几年过后,我这个人就可能从他头脑中淡出了。
在大学里,有天晚上,我与一个同学在法律楼的天台上闲扯,说到中学的事,他居然也有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依然把恨记在心上。他说:总有一天,我要跑回去指着他的鼻子骂一顿。我听后,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回头想想,也许并不完全是少年人的心胸太过狭窄。我们怀揣多深的仇恨上路,说明我们当时受到的伤害就有多深。随着时间的淘洗,仇恨也许可以忘记,但伤害之痛事隔多年仍可以使心灵颤抖。那时的心灵是多么柔弱啊,可仿佛没有几个大人(包括老师、家长和其他成年人)注意,所以成长的心灵,注定会遍布刀斫之痕。
英语老师后来教不了英语,就调到邻校一个中学敲钟守门。参加工作后,有一次回家,我还真的碰上他了。我远远看到他,心里猛地颤了一下,然后想也没想,就逃也似的溜了。
走远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英语老师他真的很老了,老得让我有说不出的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