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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定居在广西南宁的四川女子邓英,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她不仅有一个相亲相爱的丈夫,还于2008年9月5日生下一个健康活泼的小男孩,取名唐智程,一家人其乐融融。然而,仅仅几个月,当她还未从甜蜜中清醒过来,一切就都结束了。2009年5月3日,刚刚8个月大的唐智程不幸死于医院,随后丈夫与她离婚,远在四川的父母因为经受不住打击也相继病倒。邓英的心碎了,精神几乎完全崩溃。她天天思念孩子,神思恍惚。她认为孩子的死亡,是医院的责任。为了讨回一个公道,她多次与医院进行交涉,但却没有结果。万般无奈,她一纸诉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事情的经过
2009年4月21日上午,一向身体健康、发育良好的唐智程,突然咳嗽呕吐,于是邓英便抱着儿子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挂了儿科医生李xx。李xx在听了病情诉说之后,用听诊器听了孩子的前胸和后背,用竹片看了孩子的咽喉,然后确诊,说是鼻咽炎,给孩子开了头孢克肪胶囊和盐酸氨索片让回家服用。邓英带着孩子放心地回了家。但孩子在吃了药片之后并没有好转,而且出现发热症状,于是她于4月23日上午又带着孩子来到该医院治疗。当时她自己为孩子量了体温,为38.3度,医院总台让他们去发热门诊。他们到了发热门诊,医生问了情况之后,用竹片给孩子看了看喉咙,用听诊器给孩子听了胸部和背部,然后开始写病历,让邓英带孩子到急诊室拿药,并在医院打了吊针。可回去之后,孩子的发热症状虽然没了,但是咳嗽和呕吐却一直不见好,为此,他们又到了医院,医生说咳嗽和呕吐很正常。
2009年4月29日下午,邓英发现孩子大便有血,且继续咳嗽呕吐,而且有了痰,孩子的皮肤发黄,小便也开始发黄,便带着大便和孩子来到医院儿科门诊。医生用电筒看了看孩子的喉咙,用听诊器听了孩子的腹部、背部,看了孩子的屁股,然后开药,说是肛裂,没事的,多喝点水。还说孩子养得很好。邓英又放心地回家了。但她内心隐隐觉得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咳嗽呕吐治疗了10天为什么不见好转,于是她和丈夫于4月30日再次来到该医院,到医院是半夜12点,只能挂急诊。急诊医生看过之后,开了一个血常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之后,医生说是什么贫血、溶血,让他们住院治疗。随后又说医院没床位了,建议到其他三甲医院治疗。
于是他们又到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当时是2009年5月1日凌晨1点左右。这里的医生看了之后,非常担心地说:“你们怎么这么晚了才来,赶快做全面检查。”然后给孩子抽血,做小便检查。这个时候已是凌晨3点多。等到结果出来,医生看了化验单,告诉他们,孩子肝损害相当严重,转氨酶比普通孩子高出几百倍,建议马上住院治疗,并为他们加了临时床位。到了第二天上午11点,医院便给他们下了病危通知书。在经过专家们一天一夜紧急抢救之后,孩子还是没有保住,于5月3日不幸夭折。
与医院的交涉
邓英及其所有亲人都崩溃了。
处理完孩子的后事,在清理孩子的物品时,邓英看到了孩子的病历,一连串的疑问涌上心头。在孩子治疗的那一段时间里,医生一直告诉她,孩子很健康,但是面对孩子大便出血,脸色发黄,小便发黄,却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重视,仅仅说那是肛裂就把他们打发走了,中间一直没有很好地为孩子做一个全面检查,直到孩子病危,还以没有病床为由,把孩子推向其他医院,这不是草菅人命是什么?
于是,他们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要求医院给个说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在调查之后,给了他们一个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唐智程患儿家属:
我院对唐智程患儿医疗纠纷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讨论分析,现书面答复如下:
1.2009年5月3日唐智程患儿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因急性重症肝炎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与患儿自身体质和病情的特殊性直接相关,与我院的医疗行为无关。
2.2009年4月21日、4月23日、4月29日和5月1日凌晨先后4次由其家属带到我院儿科门诊、发热门诊、急诊科就诊时,我院为其采取的诊疗措施符合技术常规。4月21日、4月23日患儿的病情(咳嗽、咳嗽后诱吐、咽红、轻度发热)表现为上呼吸道感染,给予抗感染、对症及支持治疗符合原则;4月29日患儿便结有血便,检查肛门12点处见一皮肤裂隙,诊断肛裂并给予金双歧口服和金霉素眼膏外用并无不当;5月1日凌晨患儿因“今日发现颜面、结膜黄染,伴呕吐”就诊时,结合病体检及血常规情况拟诊黄疸查因?(地贫?溶血?),并建议住院和由于当时我院无床位而建议到附近三甲医院住院是正确的。
3.患儿家属要求我院赔偿人民币60万元。但这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我院无法给予满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务部
2009年6月3日
医院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邓英虽然多次到医院找人,甚至在医院门口挂起横幅,但没有一个医院领导出来给个说法。
但邓英想要个说法的态度没有变。她想:“那么明显的就诊错误,为什么医院就这么推诿责任呢?那么,我就要凭我的决心,把那些麻木、冷漠、不负责任的医生送上法庭,在法院讨一个说法。”
把医院告上法庭
之所以走上这条路,还是因为邓英一直感到委屈,她想用法律来洗刷自己的罪责:不是母亲不给孩子转院,不是母亲延误了孩子的病情,是医院,是那4名医生!他们直到孩子在病危的时候还是那么轻松,那么不负责任。他们是专家啊!是他们耽搁了孩子的病情,是他们剥夺了孩子的生命。可是,事到临头,他们却把自己推卸的一干二净!邓英想不通。她没有泪水,泪水早已经流干了。她就是要通过人民法院让医疗机构承担起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9年6月9日,邓英和她的丈夫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该法院正式受理,并将起诉书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医院在接到起诉书后,于2009年7月9日提出了“唐智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要求依法由法定鉴定部门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申请鉴定的事项为:1.本案患儿唐智程的死亡与哪些因素有关?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无直接必然因果关系?2.我院对唐智程采取的诊疗措施有无过错?如有过错,其责任度是多少?
当日,该医院还以“因本案案情复杂、原告曾在其他医院诊疗并且近来我院承担了大量繁重的‘甲型HIN1’流感防控、抗洪救灾等任务,难以在举证期间内完成举证责任”为由,申请延期举证。经过法院准许,医院举证责任向后推迟了。
之后,法院委托的南宁医学会,于2009年12月10日抽取了鉴定专家,并对整个医疗过程进行全方位鉴定。
与此同时,邓英把自己的材料向相关媒体寄送,希望得到媒体的帮助。
媒体的介入
2009年11月,《记者观察》杂志社收到了邓英寄来的材料。在材料的开头,邓英声明自己的材料完全真实可信,如有虚假,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在随后的电话联系中,邓英又多次声明,自己的材料绝对真实,希望《记者观察》能为她主持公道。
本着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记者观察》在邓英材料的基础上,整理出书面文字,并写了一份公函于2009年12月20日寄给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该院在接到《记者观察》的材料后,于2009年12月31日给《记者观察》发来了传真。传真内容如下:
《记者观察》杂志社:
2009年12月30日我院收到了贵社发来的函件及所附“一个母亲的艰难诉求”一文,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本案邓英在怀唐智程的孕期曾患妊娠期糖尿病、贫血并且对乙肝三对定量检验乙型肝炎表面抗体定量、乙型肝炎e抗体定量、乙型肝炎核心抗体定量明显异常升高,表示乙型肝炎病毒感染。2008年1月25日至2月3日邓英在怀唐智程患儿的孕期早期曾因先兆流产在我院住院进行胎保治疗,同年9月5日邓英在我院行剖宫产手术产出患儿唐智程。唐智程出生时脐带绕颈一周,出生时为巨大儿,出生次日出现咽下综合症,新生儿中毒性红斑,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异常升高,生后三天出现新生儿黄疸等,经转我院新生儿科住院治疗后治愈出院。
……
答复函一共4条意见,这是第一条。除了这一条为新增内容外,其余第2、3、4条内容与前边答复邓英的函完全一致,这里不再赘录。
医院在函的最后写道:“我院对患儿唐智程的死亡及其家属的悲痛心情深表同情,但其家属写给贵社的投诉存在不实之处。现其家属已向法院起诉要求我院赔偿,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从函件可以看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仍然认为自己对患儿的死亡没有什么过错和责任。他们也希望通过法院还自己一个公道。
目前,法院对案件审理前期的鉴定正在紧张地进行。作为负责任的媒体,《记者观察》并不想偏袒任何一方,同样希望通过法院的审理对案件有一个公正的说法。
邓英的生活现状
等待中的邓英,生活不仅艰难而且更多的是无奈。
孩子的离去给这个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孩子的父亲崩溃了,整日抽烟喝酒。不仅孩子的姥爷、姥姥相继患病,孩子的爷爷、奶奶更是不堪打击也因此患病住进医院。所有人都在责备这对夫妻为什么不给孩子及时转院,为什么不多去几家医院看看。因为自责,邓英的丈夫精神萎靡,一蹶不振,公司的生意也停了,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妻子身上。
2009年9月14日,邓英与丈夫在广西西乡塘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书。这个家庭由此解体。
如今,独身一人的邓英独自承受着所有的罪责!
邓英怎么也接受不了这样一个现实!一个活泼泼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解散了。一段时间,她对生活、对未来完全丧失了信心,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她多少次想过用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生命。但一想到孩子这么无辜地死去,没有一个人说一句公道话她就很不服气。“我的孩子难道就这样白白死了吗?不能!作为一个母亲,我必须为他讨一个公道!”为了表达母亲的愤怒,邓英以儿子去天国的日期作为赔偿数字提起了诉讼:503万元。那是孩子去天国的日子。 维权的费用是可怕的,路途是艰难的。她辗转各地咨询,去北京各部门申诉,仅仅半年时间,就花光了她奋斗了13年的所有积累。住宿费、交通费、咨询费、律师费,那是一连串沉重的数字。房子、车子,从农村到城市奋斗13年所有得到的东西就这样失去了!因为误解也让所有的亲人离开了这位母亲!包括孩子的父亲,包括家庭。
此刻,这位母亲坚强的开始了新的生活。她一边继续奔走,维护权利,一边开始新的工作。因为还要生活,这位母亲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坚持着。失去了有车有房的生活,放弃了职业白领的工作,从一个基层员工开始,在越南边境上孤独的坚守着。邓英急切地盼望着有人给予关注,得到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
其实,这位母亲内心更多的想法是想通过这个案件,让更多的人关注生命,维护生命的尊严,唤醒白衣天使的神圣职责,不要再让那些鲜花般的生命半路夭折,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重复上演,不要再让那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哭泣。
最新进展
就在本刊即将付印之时,《记者观察》接到邓英的电话。在此之前,她就一直担心,感觉鉴定结果会偏向医院。“很害怕,很害怕。”2010年1月14日,她在打来的电话中说,鉴定结果出来了,结论是:患儿死亡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直接必然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学鉴定和医院给出的答复一样,太可怕了。”邓英在电话里绝望地哭泣,说:“我不想再继续耗了,太累了。我去撤诉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而记者面对挂断了的电话,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
事情的经过
2009年4月21日上午,一向身体健康、发育良好的唐智程,突然咳嗽呕吐,于是邓英便抱着儿子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挂了儿科医生李xx。李xx在听了病情诉说之后,用听诊器听了孩子的前胸和后背,用竹片看了孩子的咽喉,然后确诊,说是鼻咽炎,给孩子开了头孢克肪胶囊和盐酸氨索片让回家服用。邓英带着孩子放心地回了家。但孩子在吃了药片之后并没有好转,而且出现发热症状,于是她于4月23日上午又带着孩子来到该医院治疗。当时她自己为孩子量了体温,为38.3度,医院总台让他们去发热门诊。他们到了发热门诊,医生问了情况之后,用竹片给孩子看了看喉咙,用听诊器给孩子听了胸部和背部,然后开始写病历,让邓英带孩子到急诊室拿药,并在医院打了吊针。可回去之后,孩子的发热症状虽然没了,但是咳嗽和呕吐却一直不见好,为此,他们又到了医院,医生说咳嗽和呕吐很正常。
2009年4月29日下午,邓英发现孩子大便有血,且继续咳嗽呕吐,而且有了痰,孩子的皮肤发黄,小便也开始发黄,便带着大便和孩子来到医院儿科门诊。医生用电筒看了看孩子的喉咙,用听诊器听了孩子的腹部、背部,看了孩子的屁股,然后开药,说是肛裂,没事的,多喝点水。还说孩子养得很好。邓英又放心地回家了。但她内心隐隐觉得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咳嗽呕吐治疗了10天为什么不见好转,于是她和丈夫于4月30日再次来到该医院,到医院是半夜12点,只能挂急诊。急诊医生看过之后,开了一个血常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之后,医生说是什么贫血、溶血,让他们住院治疗。随后又说医院没床位了,建议到其他三甲医院治疗。
于是他们又到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诊,当时是2009年5月1日凌晨1点左右。这里的医生看了之后,非常担心地说:“你们怎么这么晚了才来,赶快做全面检查。”然后给孩子抽血,做小便检查。这个时候已是凌晨3点多。等到结果出来,医生看了化验单,告诉他们,孩子肝损害相当严重,转氨酶比普通孩子高出几百倍,建议马上住院治疗,并为他们加了临时床位。到了第二天上午11点,医院便给他们下了病危通知书。在经过专家们一天一夜紧急抢救之后,孩子还是没有保住,于5月3日不幸夭折。
与医院的交涉
邓英及其所有亲人都崩溃了。
处理完孩子的后事,在清理孩子的物品时,邓英看到了孩子的病历,一连串的疑问涌上心头。在孩子治疗的那一段时间里,医生一直告诉她,孩子很健康,但是面对孩子大便出血,脸色发黄,小便发黄,却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重视,仅仅说那是肛裂就把他们打发走了,中间一直没有很好地为孩子做一个全面检查,直到孩子病危,还以没有病床为由,把孩子推向其他医院,这不是草菅人命是什么?
于是,他们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要求医院给个说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在调查之后,给了他们一个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唐智程患儿家属:
我院对唐智程患儿医疗纠纷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讨论分析,现书面答复如下:
1.2009年5月3日唐智程患儿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因急性重症肝炎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与患儿自身体质和病情的特殊性直接相关,与我院的医疗行为无关。
2.2009年4月21日、4月23日、4月29日和5月1日凌晨先后4次由其家属带到我院儿科门诊、发热门诊、急诊科就诊时,我院为其采取的诊疗措施符合技术常规。4月21日、4月23日患儿的病情(咳嗽、咳嗽后诱吐、咽红、轻度发热)表现为上呼吸道感染,给予抗感染、对症及支持治疗符合原则;4月29日患儿便结有血便,检查肛门12点处见一皮肤裂隙,诊断肛裂并给予金双歧口服和金霉素眼膏外用并无不当;5月1日凌晨患儿因“今日发现颜面、结膜黄染,伴呕吐”就诊时,结合病体检及血常规情况拟诊黄疸查因?(地贫?溶血?),并建议住院和由于当时我院无床位而建议到附近三甲医院住院是正确的。
3.患儿家属要求我院赔偿人民币60万元。但这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我院无法给予满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务部
2009年6月3日
医院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邓英虽然多次到医院找人,甚至在医院门口挂起横幅,但没有一个医院领导出来给个说法。
但邓英想要个说法的态度没有变。她想:“那么明显的就诊错误,为什么医院就这么推诿责任呢?那么,我就要凭我的决心,把那些麻木、冷漠、不负责任的医生送上法庭,在法院讨一个说法。”
把医院告上法庭
之所以走上这条路,还是因为邓英一直感到委屈,她想用法律来洗刷自己的罪责:不是母亲不给孩子转院,不是母亲延误了孩子的病情,是医院,是那4名医生!他们直到孩子在病危的时候还是那么轻松,那么不负责任。他们是专家啊!是他们耽搁了孩子的病情,是他们剥夺了孩子的生命。可是,事到临头,他们却把自己推卸的一干二净!邓英想不通。她没有泪水,泪水早已经流干了。她就是要通过人民法院让医疗机构承担起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9年6月9日,邓英和她的丈夫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该法院正式受理,并将起诉书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医院在接到起诉书后,于2009年7月9日提出了“唐智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要求依法由法定鉴定部门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申请鉴定的事项为:1.本案患儿唐智程的死亡与哪些因素有关?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无直接必然因果关系?2.我院对唐智程采取的诊疗措施有无过错?如有过错,其责任度是多少?
当日,该医院还以“因本案案情复杂、原告曾在其他医院诊疗并且近来我院承担了大量繁重的‘甲型HIN1’流感防控、抗洪救灾等任务,难以在举证期间内完成举证责任”为由,申请延期举证。经过法院准许,医院举证责任向后推迟了。
之后,法院委托的南宁医学会,于2009年12月10日抽取了鉴定专家,并对整个医疗过程进行全方位鉴定。
与此同时,邓英把自己的材料向相关媒体寄送,希望得到媒体的帮助。
媒体的介入
2009年11月,《记者观察》杂志社收到了邓英寄来的材料。在材料的开头,邓英声明自己的材料完全真实可信,如有虚假,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在随后的电话联系中,邓英又多次声明,自己的材料绝对真实,希望《记者观察》能为她主持公道。
本着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记者观察》在邓英材料的基础上,整理出书面文字,并写了一份公函于2009年12月20日寄给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该院在接到《记者观察》的材料后,于2009年12月31日给《记者观察》发来了传真。传真内容如下:
《记者观察》杂志社:
2009年12月30日我院收到了贵社发来的函件及所附“一个母亲的艰难诉求”一文,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本案邓英在怀唐智程的孕期曾患妊娠期糖尿病、贫血并且对乙肝三对定量检验乙型肝炎表面抗体定量、乙型肝炎e抗体定量、乙型肝炎核心抗体定量明显异常升高,表示乙型肝炎病毒感染。2008年1月25日至2月3日邓英在怀唐智程患儿的孕期早期曾因先兆流产在我院住院进行胎保治疗,同年9月5日邓英在我院行剖宫产手术产出患儿唐智程。唐智程出生时脐带绕颈一周,出生时为巨大儿,出生次日出现咽下综合症,新生儿中毒性红斑,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异常升高,生后三天出现新生儿黄疸等,经转我院新生儿科住院治疗后治愈出院。
……
答复函一共4条意见,这是第一条。除了这一条为新增内容外,其余第2、3、4条内容与前边答复邓英的函完全一致,这里不再赘录。
医院在函的最后写道:“我院对患儿唐智程的死亡及其家属的悲痛心情深表同情,但其家属写给贵社的投诉存在不实之处。现其家属已向法院起诉要求我院赔偿,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从函件可以看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仍然认为自己对患儿的死亡没有什么过错和责任。他们也希望通过法院还自己一个公道。
目前,法院对案件审理前期的鉴定正在紧张地进行。作为负责任的媒体,《记者观察》并不想偏袒任何一方,同样希望通过法院的审理对案件有一个公正的说法。
邓英的生活现状
等待中的邓英,生活不仅艰难而且更多的是无奈。
孩子的离去给这个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孩子的父亲崩溃了,整日抽烟喝酒。不仅孩子的姥爷、姥姥相继患病,孩子的爷爷、奶奶更是不堪打击也因此患病住进医院。所有人都在责备这对夫妻为什么不给孩子及时转院,为什么不多去几家医院看看。因为自责,邓英的丈夫精神萎靡,一蹶不振,公司的生意也停了,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妻子身上。
2009年9月14日,邓英与丈夫在广西西乡塘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书。这个家庭由此解体。
如今,独身一人的邓英独自承受着所有的罪责!
邓英怎么也接受不了这样一个现实!一个活泼泼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解散了。一段时间,她对生活、对未来完全丧失了信心,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她多少次想过用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生命。但一想到孩子这么无辜地死去,没有一个人说一句公道话她就很不服气。“我的孩子难道就这样白白死了吗?不能!作为一个母亲,我必须为他讨一个公道!”为了表达母亲的愤怒,邓英以儿子去天国的日期作为赔偿数字提起了诉讼:503万元。那是孩子去天国的日子。 维权的费用是可怕的,路途是艰难的。她辗转各地咨询,去北京各部门申诉,仅仅半年时间,就花光了她奋斗了13年的所有积累。住宿费、交通费、咨询费、律师费,那是一连串沉重的数字。房子、车子,从农村到城市奋斗13年所有得到的东西就这样失去了!因为误解也让所有的亲人离开了这位母亲!包括孩子的父亲,包括家庭。
此刻,这位母亲坚强的开始了新的生活。她一边继续奔走,维护权利,一边开始新的工作。因为还要生活,这位母亲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坚持着。失去了有车有房的生活,放弃了职业白领的工作,从一个基层员工开始,在越南边境上孤独的坚守着。邓英急切地盼望着有人给予关注,得到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
其实,这位母亲内心更多的想法是想通过这个案件,让更多的人关注生命,维护生命的尊严,唤醒白衣天使的神圣职责,不要再让那些鲜花般的生命半路夭折,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重复上演,不要再让那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哭泣。
最新进展
就在本刊即将付印之时,《记者观察》接到邓英的电话。在此之前,她就一直担心,感觉鉴定结果会偏向医院。“很害怕,很害怕。”2010年1月14日,她在打来的电话中说,鉴定结果出来了,结论是:患儿死亡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直接必然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学鉴定和医院给出的答复一样,太可怕了。”邓英在电话里绝望地哭泣,说:“我不想再继续耗了,太累了。我去撤诉了。”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而记者面对挂断了的电话,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