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把农村固体废物防治纳入视野,对种植、养殖业产生的固体废物提出了合理利用、预防污染的要求,对农村生活垃圾提出了清扫、处置的要求。该法律将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