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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孟建柱等公安部领导关于举办县级公安机关专题培训班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听取县级公安机关对举办培训班的意见和建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于2008年12月25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部分县(市)公安局长座谈会,来自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名县级公安局长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