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新型职业农民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职业农民。本文以新型职业农民为研究对象,对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承德县“菜单式”职业农民培育放案基础上,提出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路径,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借鉴。
关键词: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菜单式”;培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3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一些地方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问题日趋严重,农业劳动力后继乏人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乃至威胁农业安全的重要因素。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河北省作为重要战略地位的农业大省,近年现代农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然处于大而不强的发展阶段。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实现河北农业强省目标的重要人才支撑。
一、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状况
1.培育规模
自2012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以来,河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扩大培育规模和培育范围。在培育规模上,2013年依托“阳光工程”成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74人,其中生产经营型6434人,职业技能型2147人,社会服务型1493人;2014年培育总人次增加22904,增长率为227.36%,其中生产经营型农民增加了10894人,增长率为169.32%[1];2015年全程免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593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9973人,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5620人[2]。在培育范围上,201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仅在全省23个县进行,2014年试点县增加到38个。2015年,共建设省市级培训基地40个。
2.政府主导型培育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先后实旌了“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燎原计划”等一系列“短、平、快”科技培训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实施了大型农民培训工程一一“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业部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等一系列项目工程,农民培训工作得到了大力推进[3]。政府系列项目工程通过颁发《绿色证书》、《技能证书》、非学历《培训证书》等衡量培训效果。
2003年,河北省与河北农业大学联合推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2013年已培养3700余名大学生。2009年以来,河北省不断创新农村职教办学模式,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和“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已让全省近30万青年农民在全省150多所试点学校、1500多个教学点接受过系统的中等职业教育[4]。此外,计划于2015年至2017年间在全省联合实施“万名青年职业农民创业计划”。
3.培育方式
河北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特点,广泛采取“案例教学 模拟训练”、“学校授课 基地实习”、“田间培训 生产指导”等手段,通过一定程度的实际操作,促进了培育效果的提高。此外,还通过远程培训的方式传播知识。2005年河北省农民频道正式播出,成为涉农信息的主要传播工具。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省政府开通了职业农民网络课堂,实现了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
4.培育资格认定
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没有统一范本,各地认定的标准和方式各有不同,如承德市从学历、职业道德、科技素质、经营管理水平、产业规模、示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提出认定标准,对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定;定州市组织高级职业技术职称的农业专家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涿鹿县农牧局成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评审专家组,负责其资格认定工作。
河北省对资格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被认定合格的人员要向社会公布,并定期对获证农民进行审核。对有违法行为、出现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不按时参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将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
5.培育扶持政策
2014年,河北省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类型发放补贴,其中国家级示范县每县补助100万元,省级示范县每县补助60万元,新增示范县,每县补助资金40万元[5]。2015年通过全程免费培训的形式发放补助,其中生产经营型标准测算为人均2500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标准测算为人均1000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2],共免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593人。农业部还遴选100名青年农场主作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资助对象,每人资助1万元,此外,在土地流转、农业重大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服务、农民教育培训、金融信贷、农村保险等方面向新型农民倾斜,农民参加培训意愿有所提高。
二、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主导的培育主体过于单一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但历来农业产值低、农村环境差的特点,决定着农业劳动力供给的短缺现状,所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导致产品只能由政府供给,所以政府作为培育主体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只靠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来达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的任务,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2.培育效果不理想
政府虽然强调培训工作的可操作性,但实际实施过程中,没有必要的监督考评机制,这就导致具体培训工作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出于“经济人”假设考虑,农民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农业收入,这就决定了他们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如果培训采用专家教授理论课的形式进行,农民肯定兴趣不大;如果培训没有针对地区产业特色和地区需求进行,只是“自上而下”的知识、技术的传输——如对种蔬菜的农民讲授果树管理知识,则培训只能是人力、物力的浪费。所以,再好的培训方式,如果没有实现按需供给的话,只能是资源的浪费。 3.认定管理不健全
河北省没有统一的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虽然各地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实施起来没有统一的规范,导致各地评定依据不一致。有的只要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就给证书,而有的则经过了严格的考核评价之后才发放证书,两种标准下的职业农民整体素质肯定不一致。职业农民作为一个新兴职业,在发展之初如果没有统一的进入退出机制,将不利于这一职业的整体良性发展。
4.扶持政策不具体
河北省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中给予了大量资金支持,但是通过层层下拨的形式发放,并没有具体到人,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必要的监管机制,这就可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扶持政策中,虽然规定要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职业农民适度倾斜,但没有具体的倾斜扶持方案,让农民很难看到直观的利益,从而政策驱动效果不显著。
三、承德县新型职业农民“菜单式”培育模式借鉴
2012年,承德县被农业部确定为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6]。2014年又被农业部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试点市。承德市积极探索可推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1.“菜单式” 培育模式
承德县依托基层农技推广站建设,通过走访、发放意见征集卡等形式,对全县各园区及乡村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研究,在聘请老师、培训形式、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谋划,让农民“点菜”提出培训需求。然后,农牧局以及农广校自编教材,成立以院校专家为首、县内技术骨干、行业能手为主要成员的讲师团,进行针对性培训。培训坚持把课堂搬进产园区、蔬菜大棚、田间地头等生产一线,为农户们现场讲解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知识,在全县着力构建“致富能手 企业园区 职业农民”的农牧发展新模式,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2.培育工作内容
承德县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进行的全面精细的设计,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7]:
在培育对象的选取上,通过深入调查摸底,精心选择有从事农业主导产业、参加培育欲望强烈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作为培育对象,分类排序,分期分批滚动培训。
在培育平台的搭建上,积极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社会化培训实践、实训机构,搭建专业化、多元化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
在培训环节上,承德市农广校精心探索出一整套施教模式。一是分层打造由高考高校、科研院所、农林牧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当地能工巧匠土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二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技术等成为培训内容新亮点;三是建立179个教学实训基地,理实结合,规范施教;四是创新培训模式:实施整产业推进、整镇推进、整村推进、整园推进。
3.培育资格认定
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分产业和行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按程序进行认定,将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建立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个人档案,颁发资格证书。职业农民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考评考核制度,对连续两年考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证书。
4.培育扶持政策
承德市在政策、技术、信息、资金、金融等方面制定了详细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8]。
政策方面,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请国家、省、市农业产业项目支持,优先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优先享受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在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上,按政策给予倾斜、照顾。
技术方面,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上,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各级专家团队优先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服务对象。
信息方面,充分利用农技宝云平台,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网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在线认定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气象直通式服务、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优新品种支持等。
资金方面,一类示范县每县安排资金100万元,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360人,认定不少于216人;二类县每县安排资金68万元,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45人,认定不少于147人。
金融方面,該市与金融机构合作,为职业农民提供贷款支持;开展职业农民生产保险,提高保险补贴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资金互助制度。
四、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菜单式”培育路径
“菜单式”培育方案的核心在于变“自上而下”的被动职业农民培育为“自下而上”的主动农民培育,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培育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促进培育资源充分利用,提高培育效果。
1.精心挑选培育客体
培训对象的选择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是至关重要的,这直接影响着培训的效果。从成本和效果层面考虑,各市应借鉴承德县经验,在经过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精心选择参加培育欲望强烈的人员作为培训的主要对象。受培育对象个体能力差异的影响,应注意对培训对象进行分类,以便于制定差异化的培训方案。其中,应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科技示范园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他们能够通过经济效益让农民感受农业先进技术;另外,还应把村干部、农业带头人等列入重点培育对象,他们能呼吁农民自愿参加培训。从梯队人才培育模式看,农业后备人员的培育也应列入培育计划,以防出现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
2.丰富培育主体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耗资较大的公共物品,政府作为其主要供给者责无旁贷,但应充分调动学校、涉农企业、培训机构及农业协会等的培育积极性,建立“一主与多元”的培育平台。政府作为培育主体,将作为培育的组织者、政策的制定者和资金的承担着。
作为政策制定者,政府应规范新型职业农民的准入条件,明确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则,并形成职业农民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为职业农民培育提供系统制度保障。 作为资金承担着,政府除应建立专项资金保障培育工作正常开展外,还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以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
作为培育组织者,政府应促进农业院校构建一个包括农村基础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和高等农业院校教育的立体化的教育体系;鼓励培训机构及时开展培育活动;鼓励涉农企业主动与政府和农民开展合作,为培育实践活动提供场所;鼓励金融机构为培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接受农民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所有权办理抵押贷款。
3.按需提供培育内容
河北省地形多样,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在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应从“菜单式”培育原则出发,广泛争取各地农民参与培育的意愿及其想要学习的内容,同时区别生产型、专业技术型和社会服务型人员应掌握的核心知识,进而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育内容。当然,农民在选择培训内容时,难免会受到利润最大化原则的驱使及其自身文化水平与阅历相对较低的限制,培训主体应在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的实现。基于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有关知识、技能、能力、情感、行为等5个方面指标的要求[9],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不断丰富内涵,既要关注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增进,也要关注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及绿色生产行为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职业农民的整体素质。
4.创新培育方式
农民虽然基础素质相对较差,文化水平不高,但意愿参加培训的目的很明确,即利益最大化。所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对实用技术的需求较为迫切,培训老师要注意深入浅出,并着重讲解技术精华部分。在培训过程中,应推广使用承德市的“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等培训方式,并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进行分阶段组织实施。此外,充分利用多媒體技术、互联网技术、智能云平台等传播最新的农业信息动态,提高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对称性。
参考文献:
[1]连辉.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5.
[2]赵红梅.2015河北全程免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593人[N].河北日报,2015-6-26.
[3]常英新,曹冀苏.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11(12):25-27.
[4]郭戎锐.河北创新农村职教办学模式 开展送教下乡[EB/OL].http://hebei.eol.cn/hebeinews_4833/20120813/t20120813_827064.shtml.
[5]赵红梅.河北省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N].河北日报,2014-11-18.
[6]李晨阳.承德:聚焦产业 突出特色 塑造新型职业农民[EB/OL].
http://www.xzbu.com/8/view-4919083.htm.
[7]冯雷.打造一支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N].农民日报,2015-12-17(02).
[8]丁璨.今年承德市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727人[N].河北日报,2015-11-17.
[9]朱启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新型职业农尉[J].高层论坛,2012(5):14.
作者简介:高立英(1981-),女,汉族,河北衡水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讲师、硕士,工商管理。
本课题为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年度基金项目,课题编号:SZ141011。
关键词: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菜单式”;培育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3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一些地方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问题日趋严重,农业劳动力后继乏人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乃至威胁农业安全的重要因素。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河北省作为重要战略地位的农业大省,近年现代农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然处于大而不强的发展阶段。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实现河北农业强省目标的重要人才支撑。
一、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状况
1.培育规模
自2012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以来,河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扩大培育规模和培育范围。在培育规模上,2013年依托“阳光工程”成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74人,其中生产经营型6434人,职业技能型2147人,社会服务型1493人;2014年培育总人次增加22904,增长率为227.36%,其中生产经营型农民增加了10894人,增长率为169.32%[1];2015年全程免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593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9973人,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5620人[2]。在培育范围上,201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仅在全省23个县进行,2014年试点县增加到38个。2015年,共建设省市级培训基地40个。
2.政府主导型培育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先后实旌了“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燎原计划”等一系列“短、平、快”科技培训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进步。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实施了大型农民培训工程一一“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业部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等一系列项目工程,农民培训工作得到了大力推进[3]。政府系列项目工程通过颁发《绿色证书》、《技能证书》、非学历《培训证书》等衡量培训效果。
2003年,河北省与河北农业大学联合推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2013年已培养3700余名大学生。2009年以来,河北省不断创新农村职教办学模式,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和“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已让全省近30万青年农民在全省150多所试点学校、1500多个教学点接受过系统的中等职业教育[4]。此外,计划于2015年至2017年间在全省联合实施“万名青年职业农民创业计划”。
3.培育方式
河北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式,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特点,广泛采取“案例教学 模拟训练”、“学校授课 基地实习”、“田间培训 生产指导”等手段,通过一定程度的实际操作,促进了培育效果的提高。此外,还通过远程培训的方式传播知识。2005年河北省农民频道正式播出,成为涉农信息的主要传播工具。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省政府开通了职业农民网络课堂,实现了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
4.培育资格认定
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没有统一范本,各地认定的标准和方式各有不同,如承德市从学历、职业道德、科技素质、经营管理水平、产业规模、示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提出认定标准,对职业农民进行资格认定;定州市组织高级职业技术职称的农业专家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农业部统一印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涿鹿县农牧局成立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评审专家组,负责其资格认定工作。
河北省对资格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被认定合格的人员要向社会公布,并定期对获证农民进行审核。对有违法行为、出现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不按时参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将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
5.培育扶持政策
2014年,河北省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类型发放补贴,其中国家级示范县每县补助100万元,省级示范县每县补助60万元,新增示范县,每县补助资金40万元[5]。2015年通过全程免费培训的形式发放补助,其中生产经营型标准测算为人均2500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和社会服务型标准测算为人均1000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2],共免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593人。农业部还遴选100名青年农场主作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资助对象,每人资助1万元,此外,在土地流转、农业重大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推广服务、农民教育培训、金融信贷、农村保险等方面向新型农民倾斜,农民参加培训意愿有所提高。
二、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主导的培育主体过于单一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但历来农业产值低、农村环境差的特点,决定着农业劳动力供给的短缺现状,所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导致产品只能由政府供给,所以政府作为培育主体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只靠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来达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的任务,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2.培育效果不理想
政府虽然强调培训工作的可操作性,但实际实施过程中,没有必要的监督考评机制,这就导致具体培训工作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出于“经济人”假设考虑,农民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农业收入,这就决定了他们参加培训的主要目的。如果培训采用专家教授理论课的形式进行,农民肯定兴趣不大;如果培训没有针对地区产业特色和地区需求进行,只是“自上而下”的知识、技术的传输——如对种蔬菜的农民讲授果树管理知识,则培训只能是人力、物力的浪费。所以,再好的培训方式,如果没有实现按需供给的话,只能是资源的浪费。 3.认定管理不健全
河北省没有统一的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虽然各地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标准,但实施起来没有统一的规范,导致各地评定依据不一致。有的只要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就给证书,而有的则经过了严格的考核评价之后才发放证书,两种标准下的职业农民整体素质肯定不一致。职业农民作为一个新兴职业,在发展之初如果没有统一的进入退出机制,将不利于这一职业的整体良性发展。
4.扶持政策不具体
河北省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中给予了大量资金支持,但是通过层层下拨的形式发放,并没有具体到人,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必要的监管机制,这就可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扶持政策中,虽然规定要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职业农民适度倾斜,但没有具体的倾斜扶持方案,让农民很难看到直观的利益,从而政策驱动效果不显著。
三、承德县新型职业农民“菜单式”培育模式借鉴
2012年,承德县被农业部确定为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6]。2014年又被农业部确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试点市。承德市积极探索可推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1.“菜单式” 培育模式
承德县依托基层农技推广站建设,通过走访、发放意见征集卡等形式,对全县各园区及乡村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研究,在聘请老师、培训形式、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谋划,让农民“点菜”提出培训需求。然后,农牧局以及农广校自编教材,成立以院校专家为首、县内技术骨干、行业能手为主要成员的讲师团,进行针对性培训。培训坚持把课堂搬进产园区、蔬菜大棚、田间地头等生产一线,为农户们现场讲解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知识,在全县着力构建“致富能手 企业园区 职业农民”的农牧发展新模式,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2.培育工作内容
承德县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进行的全面精细的设计,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7]:
在培育对象的选取上,通过深入调查摸底,精心选择有从事农业主导产业、参加培育欲望强烈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作为培育对象,分类排序,分期分批滚动培训。
在培育平台的搭建上,积极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社会化培训实践、实训机构,搭建专业化、多元化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
在培训环节上,承德市农广校精心探索出一整套施教模式。一是分层打造由高考高校、科研院所、农林牧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当地能工巧匠土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二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技术等成为培训内容新亮点;三是建立179个教学实训基地,理实结合,规范施教;四是创新培训模式:实施整产业推进、整镇推进、整村推进、整园推进。
3.培育资格认定
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分产业和行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按程序进行认定,将认定的职业农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建立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个人档案,颁发资格证书。职业农民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实行资格考评考核制度,对连续两年考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证书。
4.培育扶持政策
承德市在政策、技术、信息、资金、金融等方面制定了详细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8]。
政策方面,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请国家、省、市农业产业项目支持,优先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优先享受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在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上,按政策给予倾斜、照顾。
技术方面,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上,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各级专家团队优先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服务对象。
信息方面,充分利用农技宝云平台,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网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在线认定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气象直通式服务、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优新品种支持等。
资金方面,一类示范县每县安排资金100万元,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360人,认定不少于216人;二类县每县安排资金68万元,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45人,认定不少于147人。
金融方面,該市与金融机构合作,为职业农民提供贷款支持;开展职业农民生产保险,提高保险补贴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资金互助制度。
四、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菜单式”培育路径
“菜单式”培育方案的核心在于变“自上而下”的被动职业农民培育为“自下而上”的主动农民培育,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培育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促进培育资源充分利用,提高培育效果。
1.精心挑选培育客体
培训对象的选择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是至关重要的,这直接影响着培训的效果。从成本和效果层面考虑,各市应借鉴承德县经验,在经过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精心选择参加培育欲望强烈的人员作为培训的主要对象。受培育对象个体能力差异的影响,应注意对培训对象进行分类,以便于制定差异化的培训方案。其中,应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科技示范园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他们能够通过经济效益让农民感受农业先进技术;另外,还应把村干部、农业带头人等列入重点培育对象,他们能呼吁农民自愿参加培训。从梯队人才培育模式看,农业后备人员的培育也应列入培育计划,以防出现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
2.丰富培育主体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耗资较大的公共物品,政府作为其主要供给者责无旁贷,但应充分调动学校、涉农企业、培训机构及农业协会等的培育积极性,建立“一主与多元”的培育平台。政府作为培育主体,将作为培育的组织者、政策的制定者和资金的承担着。
作为政策制定者,政府应规范新型职业农民的准入条件,明确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则,并形成职业农民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为职业农民培育提供系统制度保障。 作为资金承担着,政府除应建立专项资金保障培育工作正常开展外,还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以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
作为培育组织者,政府应促进农业院校构建一个包括农村基础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和高等农业院校教育的立体化的教育体系;鼓励培训机构及时开展培育活动;鼓励涉农企业主动与政府和农民开展合作,为培育实践活动提供场所;鼓励金融机构为培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接受农民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所有权办理抵押贷款。
3.按需提供培育内容
河北省地形多样,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在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应从“菜单式”培育原则出发,广泛争取各地农民参与培育的意愿及其想要学习的内容,同时区别生产型、专业技术型和社会服务型人员应掌握的核心知识,进而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育内容。当然,农民在选择培训内容时,难免会受到利润最大化原则的驱使及其自身文化水平与阅历相对较低的限制,培训主体应在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的实现。基于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有关知识、技能、能力、情感、行为等5个方面指标的要求[9],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不断丰富内涵,既要关注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增进,也要关注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及绿色生产行为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职业农民的整体素质。
4.创新培育方式
农民虽然基础素质相对较差,文化水平不高,但意愿参加培训的目的很明确,即利益最大化。所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对实用技术的需求较为迫切,培训老师要注意深入浅出,并着重讲解技术精华部分。在培训过程中,应推广使用承德市的“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等培训方式,并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进行分阶段组织实施。此外,充分利用多媒體技术、互联网技术、智能云平台等传播最新的农业信息动态,提高农产品市场的信息对称性。
参考文献:
[1]连辉.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5.
[2]赵红梅.2015河北全程免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593人[N].河北日报,2015-6-26.
[3]常英新,曹冀苏.社会转型期中国农民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11(12):25-27.
[4]郭戎锐.河北创新农村职教办学模式 开展送教下乡[EB/OL].http://hebei.eol.cn/hebeinews_4833/20120813/t20120813_827064.shtml.
[5]赵红梅.河北省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N].河北日报,2014-11-18.
[6]李晨阳.承德:聚焦产业 突出特色 塑造新型职业农民[EB/OL].
http://www.xzbu.com/8/view-4919083.htm.
[7]冯雷.打造一支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N].农民日报,2015-12-17(02).
[8]丁璨.今年承德市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727人[N].河北日报,2015-11-17.
[9]朱启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新型职业农尉[J].高层论坛,2012(5):14.
作者简介:高立英(1981-),女,汉族,河北衡水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讲师、硕士,工商管理。
本课题为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年度基金项目,课题编号:SZ1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