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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编辑同志:您好!我是《天津社会保险》的—名忠实读者,长期阅读《天津社会保险》源于贵刊对我的困惑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是天津市农业户籍人员,2008年至2012年期间参加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3年3月开始我被天津市企业招用开始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于二者如何衔接我不大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