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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劳动争议整体收案数量的增多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加剧。劳动争议案件的妥善解决,关系社会稳定,因此对该类案件大幅上升的问题不容忽视。因劳动争议增加的原因种类较多且复杂多样,因此就该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在使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的同时,同时力求防止劳动纷争的再发生。
关键词:劳动争议增多原因;纷争;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定义
劳动争议,即为用人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与劳动者所产生的争议。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员工辞职和自动离职所产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规定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产生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等。
二、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当下社会,企业经营机制的变换、劳工制度的不断改进,劳动争议案件上升趋势明显且具有其自身鲜明特点。
(一)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多
全国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1987年受理相关案件5600件,2004年受理26.5万件,到2008年则增加到96.4万件。全国各级法院2006年受理此类案件12.6万件,2007年达到14.75万件,2008年更是增至286221件,较前年上升了93.93%。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一年多中,劳动争议案件增幅将近一倍,此种情形不得不令人深忧我国的劳资关系。
(二)争议纠纷种类多样
之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种类较为单一,且主要类型为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触发的案件。但近期以来,出现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如,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缴纳社会保险金、拒付加班费、内部承包劳动、下岗、失业待遇等诸多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种类的日益繁多,必会给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带来巨大的障碍和困难。
(三)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日益复杂
不但涉及了《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各个方面。还牵涉各部门规章、行政法律法规、商事法律关系。
三、当下劳动争议不断增加的原因
当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增加由多种原因导致,外部原因有劳动部门监管缺失、企业改制不完善,内部原因有劳动者、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差。
(一)劳动关系的不断利益化
在当下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些企业,尤其以私营企业为主,大部分只注重经济利益,却对职工的合法权益视而不见,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此而来的利益会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而有增多和深化的趋向,劳动争议纷争也将在短时间内急速增加爆发。
(二)对于劳动合同管理不标准
在明确劳资双方责权、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中劳动合同是关键,但部分业法制观念淡薄、不愿遵守规定,不签订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不断侵犯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从而导致了纠纷的接连产生。
(三)劳动保障部门监管不力
由于法制不健全等多层次的原因,在行政执法能力上,劳动保障部门的能力相对较弱。由于强制性手段受到限制,在执法过程中对大部分问题的惩处力度较弱,对企业的威慑较小。因为在企业内部大量劳动关系矛盾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最后激发劳动争议纠纷。
四、劳动争议的类型
1.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因计算工龄方式而引起的纠纷。
2.在某单位工作持续十年以上,因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与否同而引起的纠纷。
3.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因经济补偿金而引起的纠纷。
五、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案与对策
由于案件的高发性与多發性,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必将产生不利的影响,而要有效遏制劳动争议案件的多发势头,必须标本兼治,才能有效缓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1.积极展开关于劳动争议的立法工作,健全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体制机制。现有的劳动法律,仅仅是弥补了我国关于此法律的部分缺陷,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立法需要进一步地加强完善,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完善、规范劳动仲裁体系及劳动审判等制度,理清审判和总裁之间的关系。当劳动争议产生后,采用允许当事人以自愿选择方式,可以选择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则不允许再起诉,劳动仲裁实行两裁终局,若对一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者则可以按民事诉讼流程实行两审终审。该模式或许是目前对我国劳动争议体制进行改革的合理选择。
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要做到执法为民,用法律规定的手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优先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纠纷的排期开庭,并对其优先适用强制力保全措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
[2]王全兴.劳动法.
[3]高霖,苏海刚.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探讨.
作者简介:
王霄雯(1996.06—),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
刘行一(1998.09—),女,汉族,河南省濮阳市人。
关键词:劳动争议增多原因;纷争;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定义
劳动争议,即为用人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与劳动者所产生的争议。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员工辞职和自动离职所产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规定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产生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等。
二、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当下社会,企业经营机制的变换、劳工制度的不断改进,劳动争议案件上升趋势明显且具有其自身鲜明特点。
(一)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多
全国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1987年受理相关案件5600件,2004年受理26.5万件,到2008年则增加到96.4万件。全国各级法院2006年受理此类案件12.6万件,2007年达到14.75万件,2008年更是增至286221件,较前年上升了93.93%。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一年多中,劳动争议案件增幅将近一倍,此种情形不得不令人深忧我国的劳资关系。
(二)争议纠纷种类多样
之前,劳动争议案件的种类较为单一,且主要类型为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触发的案件。但近期以来,出现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如,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缴纳社会保险金、拒付加班费、内部承包劳动、下岗、失业待遇等诸多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种类的日益繁多,必会给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带来巨大的障碍和困难。
(三)争议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日益复杂
不但涉及了《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各个方面。还牵涉各部门规章、行政法律法规、商事法律关系。
三、当下劳动争议不断增加的原因
当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增加由多种原因导致,外部原因有劳动部门监管缺失、企业改制不完善,内部原因有劳动者、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差。
(一)劳动关系的不断利益化
在当下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一些企业,尤其以私营企业为主,大部分只注重经济利益,却对职工的合法权益视而不见,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此而来的利益会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而有增多和深化的趋向,劳动争议纷争也将在短时间内急速增加爆发。
(二)对于劳动合同管理不标准
在明确劳资双方责权、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中劳动合同是关键,但部分业法制观念淡薄、不愿遵守规定,不签订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不断侵犯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从而导致了纠纷的接连产生。
(三)劳动保障部门监管不力
由于法制不健全等多层次的原因,在行政执法能力上,劳动保障部门的能力相对较弱。由于强制性手段受到限制,在执法过程中对大部分问题的惩处力度较弱,对企业的威慑较小。因为在企业内部大量劳动关系矛盾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最后激发劳动争议纠纷。
四、劳动争议的类型
1.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因计算工龄方式而引起的纠纷。
2.在某单位工作持续十年以上,因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与否同而引起的纠纷。
3.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因经济补偿金而引起的纠纷。
五、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案与对策
由于案件的高发性与多發性,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必将产生不利的影响,而要有效遏制劳动争议案件的多发势头,必须标本兼治,才能有效缓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1.积极展开关于劳动争议的立法工作,健全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体制机制。现有的劳动法律,仅仅是弥补了我国关于此法律的部分缺陷,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立法需要进一步地加强完善,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完善、规范劳动仲裁体系及劳动审判等制度,理清审判和总裁之间的关系。当劳动争议产生后,采用允许当事人以自愿选择方式,可以选择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则不允许再起诉,劳动仲裁实行两裁终局,若对一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者则可以按民事诉讼流程实行两审终审。该模式或许是目前对我国劳动争议体制进行改革的合理选择。
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要做到执法为民,用法律规定的手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优先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纠纷的排期开庭,并对其优先适用强制力保全措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
[2]王全兴.劳动法.
[3]高霖,苏海刚.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探讨.
作者简介:
王霄雯(1996.06—),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
刘行一(1998.09—),女,汉族,河南省濮阳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