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语言材料的静态形式与口语表达的动态形式为视角,以重音的表达功能为根本依据,对重音进行新的分类:将语言结构材料自身的语音形式中的重音归为“结构重音”,包括词重音、词组重音和句重音(即通常所谓“语法重音”);将口语表达中的重音称为“表达重音”,包括消息重音、强调重音、情绪重音。作者试图通过对语言讯号系统中重音这一子系统的客观描述,揭示重音在传递信息方面的功能特点,对语音教学及口语表达的训练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