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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热价和供热成本严重倒挂,供热企业负债运营。热价最终应由市场决定,但目前只能是不断地“适当”、“分步”调整,对供热企业不妨实行激励政策和税费优惠。对热价与供热成本的差价部分,政府应及时补贴到“保本微利”的程度。否则,供热单位可能发生停供、低温运行、弃烧、弃管,甚至破产倒闭。热价不仅要与煤、热联动,也应与电、水、人工费和钢材价格等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