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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二者统一,本文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角度,依托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方法,明确政府干预度和市场自由度的边界,探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的经济法规制路径,即应在民商法、行政法规制的基础上,从政府职能转变、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四个方面予以完善经济法规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经济法律对策和经济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