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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一次性使用输液(输血、注射)器(以下简称“一次性输液器”)的管理,杜绝医院购入假冒伪劣产品,避免使用后未经消毒、毁形处理的一次性输液器返流社会,我部于2000年10月16日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对一次性使用输液(输血、注射)器临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紧急通知》(卫医发[2000]361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货渠道、质量验收及用后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截止2001年2月,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共检查了各级各类医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