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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具有的重塑社会的性质,使作为公共管理系统重要要素的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也发生了变化:社会公众不断在公共政策过程中获得发言的机会,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也被要求由集权式向分权式转变。这种改变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关系的本质性改变。信息技术可以实现民主的广度和深度的特征,使其与能够表征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关系特征的公共协商规则之间具有内在的亲和性。无疑,政务规则的技术化呈现也是电子政务内涵的最佳表述。从规则与技术的视角出发,电子政务建设需要政府具有自组织的开放特征、公共领域的重建以及沟通网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