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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充满理论创新精神的科学论断,要正确理解"相适应"的理论依据、科学内涵,不断探索和创新"相适应"的根本途径和实现方式.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应当坚信信教群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的观点,教育和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活动;努力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可行途径和方法,真正做到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