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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在银行审计中发现,部分银行对企业不能支付的贷款利息采取转作贷款本金的做法(以下简称“息转贷”)。这样做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是很大的。首先.“息转贷”变相扩大了信贷规模。众所周知,信贷规模控制仍是目前我国中央银行调节宏观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民经济计划、货币政策目标和对金融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编制综合信贷计划,并以指令性方式,控制各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通过控制贷款规模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将利息转作贷款,实际上是扩大了信贷规模,这与当前“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不相一致。其次,“息转贷”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