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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庄子在跟惠子的辩论中,承认人故无情,否定了惠子所认为的人生来有情的先天设定。通过对庄子哲学的起点的发掘,来探讨庄子为何认为无情是人本来属性。
关键词:无情;天;道;忘情
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
惠子将情感归结为人的本质属性。庄子则否定了这种限定。认为天地造化给予了形态,这就是“人”。有没有感情则是另外一回事。在这里,庄子回避了惠子关于“情”的质问。然而惠子并不满意庄子的这种回避。于是接着有所发问:
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庄子在这里否定了惠子的人有“情”。这种否定多多少少是有悖常识的。于是庄子给出了解释,有“情”的话,就会因“好恶内伤其身”。
庄子的“逍遥”,是建立在“无待”于人世藩篱,而优游于自然的基础之上。倘若庄子承认人有“情”,那么就必须承认自己的“逍遥游”的基础有破绽,他必须打破自然赋予人的“情”,才能够乘天地之正,以御六气之辩。庄子不愿意承认他的“逍遥”里面有所“遁逃”,尽管实际上可能他自己也有所困惑。他再次把这种困惑归结到了“天”——也就是自然。于是沿着“无情”的路子走下去,就是“忘”情。天生庄子是“无情”的,庄子本身也是“无情”的。如果有情,则是违背了造化,成为了“有待”,是不能够“适”,也不能“逍遥游”。只有选择“忘”,忘仁义——忘礼乐——坐忘。最后才能够达到泯灭归于自然的精神境界。
惠子曰:“不益生,何以有其身?”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今子外乎子之神,劳乎子之精,倚树而吟,据槁梧而瞑。天选子之形,子以坚白鸣。”
庄子在这里再次用天、道反驳惠子,认为有“情”所以劳神耗精,没有意义。辜负天、道的一番造化。这里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辩论,而是世界观方向上的分歧。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有“情”与“无情”,而且触及到了庄子哲学的基础性设定。既然庄子所谓的逍遥游是在世而不与世俱化,是试图对人生限制的超越,那么人世间的情感,庄子认为也是需要被超越掉的。庄子则否定了这种社会属性和交往属性,而追求个人的绝对意义上的自由。在这个背景下理解庄子和惠子关于“情”的辩论,理解庄子强调的人固“无情”与,我们才能够更懂得庄子。
在庄子看来,有情则有诱惑,就会“伤其身”,他在躲避这种伤害。庄子并不讳言他在这里的否定或者回避,然而庄子不愿意承认他的这种“忘”,是对人本来属性的篡改,于是他不愿意承认人故有情。并且搬出了他思想中另外一个很关键的命题“天”,来审判惠子滥用“情”有违天、道的行为。人本来无情,那么忘情也就理所当然。而且忘情可以符合庄子心目中的天与道,这就给他在人世间的“逍遥游”提供了关键性的基础。当我们的目光注视到庄子说,“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的时候,发现简直是对这段辩论最完美的解读。
庄子的理想境界是“忘”情,要将它说成普适性的道理,对现世伦理道德是一种极大的否定,这就必须给出理由。
纵观《庄子》一书,我们看不到人帮助人的教育。相对于先秦时代摩顶放踵利天下的墨家和视仁义为核心的儒家而言,庄子是一个异数。仁义、礼乐,在庄子看来是自作多情的东西。要做到来与归去的逍遥,就必然要忘掉这些仁义、礼乐,回归到自然大化中,做到不知端倪。
庄子对于救世是持否定态度的。他内心可能从来没有过救黎民于水火的念头。在他认为,人是不需要救赎的。这种救赎没有意义,也救赎不了。因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然,庄子把这个不被解决的人生归结到“命”上面来。当“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煦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时候,其实也就意味着庄子不仅在回避人生的权利与诱惑,而是在回避责任与义务。
庄子解释道德中的完美,“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是三种境界。忘却自己,忘却对他人的功利,顺应自然,从而达到道德观念上的逃逸。第一,我们不需要对自己负责,生死哀乐不得入内心;第二,无需对他人负责。因为每一个他人也是自己。为别人操心如同儵与忽凿浑沌,我们无法负这个责任。第三,庄子认为内在道德的完美是“无”,消解了这些后天的词汇和限定,才步入了“逍遥”的殿堂。
关键词:无情;天;道;忘情
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
惠子将情感归结为人的本质属性。庄子则否定了这种限定。认为天地造化给予了形态,这就是“人”。有没有感情则是另外一回事。在这里,庄子回避了惠子关于“情”的质问。然而惠子并不满意庄子的这种回避。于是接着有所发问:
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庄子在这里否定了惠子的人有“情”。这种否定多多少少是有悖常识的。于是庄子给出了解释,有“情”的话,就会因“好恶内伤其身”。
庄子的“逍遥”,是建立在“无待”于人世藩篱,而优游于自然的基础之上。倘若庄子承认人有“情”,那么就必须承认自己的“逍遥游”的基础有破绽,他必须打破自然赋予人的“情”,才能够乘天地之正,以御六气之辩。庄子不愿意承认他的“逍遥”里面有所“遁逃”,尽管实际上可能他自己也有所困惑。他再次把这种困惑归结到了“天”——也就是自然。于是沿着“无情”的路子走下去,就是“忘”情。天生庄子是“无情”的,庄子本身也是“无情”的。如果有情,则是违背了造化,成为了“有待”,是不能够“适”,也不能“逍遥游”。只有选择“忘”,忘仁义——忘礼乐——坐忘。最后才能够达到泯灭归于自然的精神境界。
惠子曰:“不益生,何以有其身?”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今子外乎子之神,劳乎子之精,倚树而吟,据槁梧而瞑。天选子之形,子以坚白鸣。”
庄子在这里再次用天、道反驳惠子,认为有“情”所以劳神耗精,没有意义。辜负天、道的一番造化。这里已经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辩论,而是世界观方向上的分歧。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有“情”与“无情”,而且触及到了庄子哲学的基础性设定。既然庄子所谓的逍遥游是在世而不与世俱化,是试图对人生限制的超越,那么人世间的情感,庄子认为也是需要被超越掉的。庄子则否定了这种社会属性和交往属性,而追求个人的绝对意义上的自由。在这个背景下理解庄子和惠子关于“情”的辩论,理解庄子强调的人固“无情”与,我们才能够更懂得庄子。
在庄子看来,有情则有诱惑,就会“伤其身”,他在躲避这种伤害。庄子并不讳言他在这里的否定或者回避,然而庄子不愿意承认他的这种“忘”,是对人本来属性的篡改,于是他不愿意承认人故有情。并且搬出了他思想中另外一个很关键的命题“天”,来审判惠子滥用“情”有违天、道的行为。人本来无情,那么忘情也就理所当然。而且忘情可以符合庄子心目中的天与道,这就给他在人世间的“逍遥游”提供了关键性的基础。当我们的目光注视到庄子说,“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的时候,发现简直是对这段辩论最完美的解读。
庄子的理想境界是“忘”情,要将它说成普适性的道理,对现世伦理道德是一种极大的否定,这就必须给出理由。
纵观《庄子》一书,我们看不到人帮助人的教育。相对于先秦时代摩顶放踵利天下的墨家和视仁义为核心的儒家而言,庄子是一个异数。仁义、礼乐,在庄子看来是自作多情的东西。要做到来与归去的逍遥,就必然要忘掉这些仁义、礼乐,回归到自然大化中,做到不知端倪。
庄子对于救世是持否定态度的。他内心可能从来没有过救黎民于水火的念头。在他认为,人是不需要救赎的。这种救赎没有意义,也救赎不了。因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然,庄子把这个不被解决的人生归结到“命”上面来。当“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煦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时候,其实也就意味着庄子不仅在回避人生的权利与诱惑,而是在回避责任与义务。
庄子解释道德中的完美,“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是三种境界。忘却自己,忘却对他人的功利,顺应自然,从而达到道德观念上的逃逸。第一,我们不需要对自己负责,生死哀乐不得入内心;第二,无需对他人负责。因为每一个他人也是自己。为别人操心如同儵与忽凿浑沌,我们无法负这个责任。第三,庄子认为内在道德的完美是“无”,消解了这些后天的词汇和限定,才步入了“逍遥”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