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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2004年3月,在一次常规检查货物的验证查物工作中,发现某经营户有一批刚调入的牛肉,三证齐全,但检疫证明与动物产品不相符合且产品种类不详,其检疫证明上动物产品名称是牛羊肉,而对其货物检查过程中却没有发现羊肉,只有牛分割肉.经对货主详细的询问,了解到此次调货确是要调入牛羊肉,但到了装货的时候发现,供货商提供的羊肉品种规格不是所需的,因此全部调入了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