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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中的债务重组相关准则变化最为显著。本文通过对债务重组准则的分析,总结出了新准则中的几点不足,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债务重组、新旧准则、国内外准则
新旧准则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债务重组的定义、重组资产的计量属性、债务重组中损益的确认处理方式以及在报表中的披露事项等变化,从而成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制度。在很多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不断发展与国际趋同的同时。也与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的区别。
一、 会计准则的变化对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
(—)对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
新准则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因此在修改债务条件,延长还款期限或存在或有应收金额的情况下应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而旧准则由于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忽视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旧准则规定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小于或等于将来应收金额时,债权人不做账务处理。在这种重组方式下,债权人首先要比较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和修改债务条件后的未来应收金额,来判断是否进行账务处理。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会计计量方法不同,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新准则的突出变化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及将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所以执行新准则后,债务重组活动将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当期利润。而旧准则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不产生利润。如果用于债务重组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距大或债权人让步大,则其差额影响当期损益就大,对当期资产结构,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及净资产均会产生较大影响。
(三)对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影响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以往通过债务重组所获收益计入资本公积的财务操作,将改为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成为利润来源。根据目前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惯例,债权人一般都会根据上市公司实际偿债能力,对债务打折。因此,不管让步多少,上市公司都将获得利润。这一会计准则对一些高负债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蓄意包装利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新债务重组准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定义界定问题
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的前提是“发生财务困难”,但如何才称得上是财务困难,没有一个衡量标准,定义的界定中,人的主观因素作用较大。
(二)对所得税的影响
若债务人果真财务发生困难,如只能勉强持续经营,根据新准则,债务重组利得,会增加当期的利润,从而加重债务人所得税的负担,不利于企业走出财务困境,有违债务重组的初衷。
(三)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
1 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而引起的价值波动是通过损益表反映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的各项指标和财务信息的正确性。我们应该让评估机构、物价部门等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制约、平衡机制,对有过错的机构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恢复公允价值的公允性,还原会计信息的客观公正性。
2 公允价值可能再次成为会计造假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需要依靠活跃的交易市场,以及会计人员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稍有偏差,就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手段。我们只有培育市场环境,完善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弱化内部人控制,公允价值在我国合理运用才有根本保证。
3 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增加财务报表项目波动性。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经济环境和风险状况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信用的变化莫测,都会引起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
4 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引发会计人员的盲目排斥。长期以来,我国会计人员也已经熟悉了历史成本模式的操作,而对公允价值的内涵、计量与报告方法等还相当陌生,因此,很可能导致他们由于思想、习惯上的偏见而对公允价值计量盲目贬低、排斥和拒绝。
(四)对新准则的一点建议
1 引入现值计算财务费用
在重组日后各期,企业都会将借款利息计人财务费用(资本化的除外),现将其提前至债务重组日进行记账,反映贷款利息的合理归属,且在每期计算财务费用,符合权责发生制。 引入现值计算的概念,将重组日以后各期利息提前计人应付账款中,且按利息的现值进行计算,这也是新准则中强调的五大计量属性中的一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和我国台湾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都强调了债权人做出让步。因此,我们认为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引入现值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做出了让步。
2 摊销企业的重组利得
重组日将全部债务重组利得全部记入当前损益中,这样“一刀切”的方法不太符合配比性等原则,并且会加重企业当期的税负负担。对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收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从而有可能增加当期利润,增加每股收益。所以我们认为,如果能摊销企业的重组利得,应该会更合理一些。
【关键词】:债务重组、新旧准则、国内外准则
新旧准则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债务重组的定义、重组资产的计量属性、债务重组中损益的确认处理方式以及在报表中的披露事项等变化,从而成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制度。在很多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不断发展与国际趋同的同时。也与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的区别。
一、 会计准则的变化对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
(—)对企业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
新准则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因此在修改债务条件,延长还款期限或存在或有应收金额的情况下应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而旧准则由于以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忽视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旧准则规定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小于或等于将来应收金额时,债权人不做账务处理。在这种重组方式下,债权人首先要比较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和修改债务条件后的未来应收金额,来判断是否进行账务处理。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会计计量方法不同,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新准则的突出变化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及将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所以执行新准则后,债务重组活动将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当期利润。而旧准则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不产生利润。如果用于债务重组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距大或债权人让步大,则其差额影响当期损益就大,对当期资产结构,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及净资产均会产生较大影响。
(三)对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影响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以往通过债务重组所获收益计入资本公积的财务操作,将改为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成为利润来源。根据目前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惯例,债权人一般都会根据上市公司实际偿债能力,对债务打折。因此,不管让步多少,上市公司都将获得利润。这一会计准则对一些高负债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蓄意包装利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新债务重组准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定义界定问题
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的前提是“发生财务困难”,但如何才称得上是财务困难,没有一个衡量标准,定义的界定中,人的主观因素作用较大。
(二)对所得税的影响
若债务人果真财务发生困难,如只能勉强持续经营,根据新准则,债务重组利得,会增加当期的利润,从而加重债务人所得税的负担,不利于企业走出财务困境,有违债务重组的初衷。
(三)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
1 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而引起的价值波动是通过损益表反映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的各项指标和财务信息的正确性。我们应该让评估机构、物价部门等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制约、平衡机制,对有过错的机构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恢复公允价值的公允性,还原会计信息的客观公正性。
2 公允价值可能再次成为会计造假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需要依靠活跃的交易市场,以及会计人员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稍有偏差,就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手段。我们只有培育市场环境,完善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弱化内部人控制,公允价值在我国合理运用才有根本保证。
3 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增加财务报表项目波动性。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经济环境和风险状况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信用的变化莫测,都会引起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
4 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引发会计人员的盲目排斥。长期以来,我国会计人员也已经熟悉了历史成本模式的操作,而对公允价值的内涵、计量与报告方法等还相当陌生,因此,很可能导致他们由于思想、习惯上的偏见而对公允价值计量盲目贬低、排斥和拒绝。
(四)对新准则的一点建议
1 引入现值计算财务费用
在重组日后各期,企业都会将借款利息计人财务费用(资本化的除外),现将其提前至债务重组日进行记账,反映贷款利息的合理归属,且在每期计算财务费用,符合权责发生制。 引入现值计算的概念,将重组日以后各期利息提前计人应付账款中,且按利息的现值进行计算,这也是新准则中强调的五大计量属性中的一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和我国台湾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都强调了债权人做出让步。因此,我们认为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引入现值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做出了让步。
2 摊销企业的重组利得
重组日将全部债务重组利得全部记入当前损益中,这样“一刀切”的方法不太符合配比性等原则,并且会加重企业当期的税负负担。对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收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从而有可能增加当期利润,增加每股收益。所以我们认为,如果能摊销企业的重组利得,应该会更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