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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4)文件的颁发,中国新一轮的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拉开序幕。同时,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文件中提出国企改革要“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推进方式之一,其是否能有效促进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将对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产生重要影响。鉴于此,论文以在2015和2016年间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的沪深A股国有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以及分享经济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PSM-DID法来检验员工持股对国有企业活力影响的政策效应。论文通过因子分析法,从生存能力、成长能力以及再生能力三个维度构建企业活力的综合性评价指标;选取行业、公司规模、前三股东持股比例平方和、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净利润收益率、可持续增长率作为匹配变量,在0.01的卡尺范围内进行一对三的近邻匹配,获取实验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控制组样本;通过双重差分分析法对员工持股的实验组和控制组的差异进行比较,并进行了不同类型的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活力影响的异质性分析。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显著促进国有企业活力提升;(2)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相较于从二级市场中购买对国有企业活力的提升效果更显著;(3)更多的普通员工持股比例相较于更多的高管持股比例对企业活力的提升效果更显著。根据研究结论,论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制度改革,有序扩大员工持股企业的主体范围、有序增加员工持股企业的试点数量。(2)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国有上市企业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获取股票。(3)合理分配高管和普通员工认购比例,适当增加普通员工可认购股票的总比例,通过定期考核的方法来动态调整个人可认购股票的上限。论文的研究结论有助于深化对员工持股与国有企业活力关系的认识,可以为国有上市企业制定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一定的参考,也可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和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