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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术界对“学术不端”的概念未达成统一认识,学术不端的治理模式差异巨大。究其原因在于学界对“学术不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未进行清晰界定,在此基础上,为不同“学术不端”治理主体提供的建议必然大相径庭。要消弭基本分歧,必须以学术相关性和伦理不当性为标尺,明确各种学术不端相关行为的边界,针对不同的行为及其不正当性的程度,分别适用道德自律、机构自治、法律制裁等不同的治理模式。为此,具有足够容纳性的“学术不端”概念体系是构建学术不端治理体系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