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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精神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的方法和效果,为规范化培养方案的修订及深入开展提供依据。
方法选取2013年新招聘的35名护士为研究对象,采用"基于需求,导师负责"制的方法进行3年的规范化培训,培训前后采用注册护士核心能力量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结果经过3年的规范化培训,研究对象的核心能力总分为(147.37±14.87)分,高于培训前的总分(114.34±17.1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1.176,P<0.01)。培训后核心能力7个维度:评判性思维/科研、临床护理、领导能力、人际关系、法律/伦理实践、专业发展、教育/咨询得分分别为(22.60±5.38)、(17.46±3.49)、(29.09±2.79)、(23.69±3.00)、(24.29±3.75)、(12.74±2.65)、(17.51±4.27)分,均高于培训前(14.09±5.14)、(10.11±3.21)、(27.80±3.54)、(22.29±3.03)、(23.17±3.67)、(8.54±4.50)、(8.34±2.81)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值分别为-13.896、-15.960、-3.277、-3.790、-3.545、-7.727、-14.192;P<0.01)。
结论"基于需求,导师负责"制的规范化培训对精神科新护士的核心能力提高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