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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北京分行出台的首个《房贷细则》看来不但与央行精神相违背、也与央行的解释不一致。在招行的细则中,夫妇双方可以分解贷款,了可以用孩子名义贷款,还清贷款的也不再受限,这样贯彻央行调控政策以然让调控效果大打折扣。
正像以往各级机构转发通知一样,上级的一个通知下来,总是要一级一级地以《关于通知的通知》的形式转发。现在的政策也是这样,每当上级的文件下来,以下各级还有制定类似的《细则》一层一层地贯彻下去,但是这个《细则》的制定过程可就大有门道了,有的根据需要有选择地制定《细则》,甚至有的能让原来的文件精神面目全非。
一个相同的文件被曲解成完全不同的《细则》也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创造。由于北京的地位特殊,北京就总感到上面的文件不太适合具体的首都情况,经常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搞点新鲜的东西。去年“70%、90M2”政策刚出台时,北京就制定了105平方米相当于90平方米的房等式,这让学过数学的人们百思不得其解;8·31大限期间的土地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而北京仍在给当时未能顺利过关的土地交易延长时间,而有关文件规定哪怕已经完成交易的土地在2年内没有动工的也要无偿收回,这样的政策导向也使得大量的地块在交易后被囤积。
作为全国人民的首都,北京无论从政治上讲还是从长远发展来看,都应当做扎扎实实搞调控的表率,而不应当成为空调或调空的样板。
其实央行调整第二套房首付的文件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本着加强调控的精神进行解读,本来没有被曲解的空间。中央银行日前也表示界定第二套房并不困难,银行征信系统一查便知。南京中行就制定了凡是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贷款都视为二套房,并且以家庭为单位验证。这是符合调控精神的,因为曾经有过贷款记录的人再买房都有投机、投资、炒房的嫌疑,现在的政策导向就是打击投机行为,支持以自住为目的的真实需求。
自9月27日央行联手银监会发布“第二套房贷新政”后,京城商业银行的“房贷细则”陆续出炉。招行明确“第二套房”为“以个人为单位”,根据细则,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查购房者的房产情况,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有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就视作第二套房。但如果购房者已经还清贷款,再贷款购房,不算是第二套房贷。同样在一个家庭中,已经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没有其名字,也可以不受限制。
有银行认为,以前一次性付款买房或已结清贷款的客户,一般都有足够的还款实力,银行应该不愿放过这群优质客户。确实央行的政策也没有限制优质客户的购房行为,银行贷款的大门还是敞开的,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称“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招行北京分行出台的首个《房贷细则》看来不但与央行精神相违背,也与央行的解释不一致。招行细则中,夫妇双方可以分解贷款、也可以用孩子名义贷款,还清贷款的也不再受限,这样贯彻央行调控政策必然让调摔效果大打折扣。
正像以往各级机构转发通知一样,上级的一个通知下来,总是要一级一级地以《关于通知的通知》的形式转发。现在的政策也是这样,每当上级的文件下来,以下各级还有制定类似的《细则》一层一层地贯彻下去,但是这个《细则》的制定过程可就大有门道了,有的根据需要有选择地制定《细则》,甚至有的能让原来的文件精神面目全非。
一个相同的文件被曲解成完全不同的《细则》也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创造。由于北京的地位特殊,北京就总感到上面的文件不太适合具体的首都情况,经常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搞点新鲜的东西。去年“70%、90M2”政策刚出台时,北京就制定了105平方米相当于90平方米的房等式,这让学过数学的人们百思不得其解;8·31大限期间的土地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而北京仍在给当时未能顺利过关的土地交易延长时间,而有关文件规定哪怕已经完成交易的土地在2年内没有动工的也要无偿收回,这样的政策导向也使得大量的地块在交易后被囤积。
作为全国人民的首都,北京无论从政治上讲还是从长远发展来看,都应当做扎扎实实搞调控的表率,而不应当成为空调或调空的样板。
其实央行调整第二套房首付的文件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本着加强调控的精神进行解读,本来没有被曲解的空间。中央银行日前也表示界定第二套房并不困难,银行征信系统一查便知。南京中行就制定了凡是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贷款都视为二套房,并且以家庭为单位验证。这是符合调控精神的,因为曾经有过贷款记录的人再买房都有投机、投资、炒房的嫌疑,现在的政策导向就是打击投机行为,支持以自住为目的的真实需求。
自9月27日央行联手银监会发布“第二套房贷新政”后,京城商业银行的“房贷细则”陆续出炉。招行明确“第二套房”为“以个人为单位”,根据细则,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查购房者的房产情况,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有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就视作第二套房。但如果购房者已经还清贷款,再贷款购房,不算是第二套房贷。同样在一个家庭中,已经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没有其名字,也可以不受限制。
有银行认为,以前一次性付款买房或已结清贷款的客户,一般都有足够的还款实力,银行应该不愿放过这群优质客户。确实央行的政策也没有限制优质客户的购房行为,银行贷款的大门还是敞开的,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称“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招行北京分行出台的首个《房贷细则》看来不但与央行精神相违背,也与央行的解释不一致。招行细则中,夫妇双方可以分解贷款、也可以用孩子名义贷款,还清贷款的也不再受限,这样贯彻央行调控政策必然让调摔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