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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登记机关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即双方当事人只要是自愿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时,便准予离婚,并不予以实质审查。有人却利用这种法律对婚姻自由尊重的理念,滥用离婚自由的权利,进行""假离婚""。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假离婚""的现象没有规定,鉴于这一现象的社会影响,我国婚姻法应当做出明确的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