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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出口企业(下称A公司)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期间,按照销售合同向巴西某公司(下称B公司)出口化学药品,同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获得信用限额D/P150天40万美元和OA150天30万美元,B公司是巴西国内医药行业较大的分销商,与A公司合作五年期间年均订单量在150万美元左右,双方一直采取D/P90天的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