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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法治社会重要的一种理念,无罪推定是刑事审判过程中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它的宗旨是按民主的要求确立公民的法律地位和处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我国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最高权力机关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无罪假定原则决非偶然,而是符合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现代文明国家司法程序的实际需要,是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