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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知情权是权利保护与检务公开的双重要求;被害人作为独章的诉讼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有着独立的利益需求,有权利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知晓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从而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优势形成抗衡;有必要在审查起诉阶段强化被害人知情权保障机制,将案件情况有限度地向被害人公开.变单向的“听取”为双向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