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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综合性学习是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语文教学中作为“识字与写字”、“阅读”、“书写”和“口语交际”并行的一个重要板块。主要体现为语文综合知识的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全日制义务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标”)正式把“语文综合性学习”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方式提出来,具有深远的意义。如何正确认识“综合性学习”,这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广大教师必须弄清的问题。本文呈一家之言,与大家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