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一件灯具产品质量案件为例,借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权威释义,对该件灯具产品质量案件进行深入的剖析,提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定性可能存在不妥之处,并进一步提出处理建议,从而给相关政府质量监督与执法部门在处理类似质量案件时提供更多的思考,以推动质量监督与执法的合理性与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