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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朝廷派往地方的巡按御史黄廷聘,一路大肆搜刮百姓财物。途经湖南衡山县时,他自恃身为钦差,没把衡山知县陈安志放在眼里。陈安志早就听说了黄廷聘的劣行,遂派人将他的行李财物全部偷走。次日黄廷聘发现行李被盗,只得登门向陈安志百般道歉,恳请他尽快破案。陈安志把所有财物还给了黄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