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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资金已无争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代替货币行使交换功能的等价物越来越多、货币已不再等价于实实在在的物,债权、股权、票据、甚至虚拟货币都可以兑换现金,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而挪用债权是否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理论上有很多争议,笔者从挪用资金罪的客体出发,对挪用债权的行为应分情况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