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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大悟县地处山区,耕地面积少,农业生产不是很发达。农机具补贴政策在大悟县农村落实得如何呢?大悟农民王某于2011年购买了404旋耕机(山拖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的404拖拉机,配以连云港市连阳旋耕机械有限公司的1GKN型旋耕机,以下分别简称404拖拉机和旋耕机),购买价为38200元,享受补贴15000元(按不高于30%的标准予以补贴)。
就目前的农具销售价格来说,与农民的购买力相比,与农村其他的机动机器相比,都显得有些偏高。据调查,农民张某于2005年花费41000元购买了一台山东福田谷神42Z—2A型履带式全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另享受补贴5000元,因当时农机具补贴在大悟县尚未全铺开,还没有补贴比例)。相对2005年当地农民家庭平均收入5000元的标准而言,需要8年的收入才能购买一台这样的收割机。如此高价格的农机具,让很多农民望尘莫及。在大悟新城镇农村,随处可见小型面包车。该车不属于产品目录中的农机产品,其购买价在4万元以内,农民主要用它来做运输用车,农闲时收费进行短途客运,农忙时运载农用物资。该面包车的优势在于:田间地头来去方便,载人载物收费不贵,农闲农忙随叫随到。据了解,这种车辆两年多即可收回成本。难怪更多的农民宁肯购买小型面包车而不愿意购买其他购价相当的农机具了。
一、农机具涨价过快的原因分析
(一)物价上涨是农机具涨价的主要因素。
物价涨了,运输成本、人力成本、原材料成本等都在上涨,农机具价格上涨成为必然。
(二)国家的农机具补贴政策促成了农机具涨价。
农机具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热情,农机具行业很快在市面上热了起来,农机具行业也成为一个有投资前景的行业。调查的结果表明,因为农民会尽可能购买可以获得补贴的农机具,这种心态也会被厂家及时捕捉到因而农机生产厂家尽可能只生产进入产品目录可以或补贴的农机具,其中的微妙不得而知。
(三)利益分配环节增加也是农机具涨价的关键因素。
补贴政策出台后的落实程序也是导致涨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图表二中38600元和38200元这两个数据的大致吻合,说明的政府的补贴费用15000元更大程度上并不是落在了农民身上,农民只是享受了物价自然上涨的免单和外加600元补贴。那么政府的补贴究竟补在了哪里?经过比较详尽的了解分析后,可以看出,自从有农机具补贴政策后,利益分配增加了至少以下五个环节:(1)农机补贴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入补贴名录,只有购买进入名录的农机具才可以得到补贴。在目前的监管又很难跟上,所以涨价是必然;(2)争取成为有结算权的经销商。由农机主管部门确定有资质的经销商具有农机补贴的结算权,那么经销商要遵从行业“潜规则”来争取成为有资质的经销商;(3)厂家和一级经销商的资金积压成本费。农机补贴实行每季度甚至每半年、一年结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结算周期过长,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这对农机具企业和一级经销商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成本,积压的资金也是要支付银行利息;(4)二级经销商的农技推广费,据了解,二级经销商上交给当地农机主管部门的农技推广费平均在1000元/台左右;(5)二级经销商支付给一级经销商的结算费和开票费。一般县级的经销商基本属于二级经销商,即便能成为一级经销商,也不可能有补贴的结算权和开出发票的权限。而自从有农机具补贴政策后,进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农机具在销售过程中要求所有的企业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农机市场转化为由无发票采购零部件到需要正式发票采购。
二、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和激发农民购买农机具的建议
(一)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是根本。
如果能采取厂家直接配送形式,应该可以减少农民很大的经济负担,给农民带来更大的经济实惠。以404旋耕机为例,如果厂家能直接配送,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出厂价45200元,享受补贴13560元(30%标准),农民实际支付农机费为45200—13560=31640元,加上运费1000元,农民一共支付31640元即可购得404旋耕机一台,比现有的买家要少5560元。
(二)改变现有的补贴发放方式。
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可以有效抑制农机产品的涨价问题。如果改变现有的补贴发放方式,财政部门可以把补贴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发放,农民全款购买农机具,凭厂商或严格核实的销售商的销售证明发票和农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农机部门只是起到参与审核监管作用,这样既减少了各部门的工作压力,最大限度杜绝违规操作,又解决了生产厂商的资金占压问题。
(三)在全国统一的产品目录的前提下设置不同地域的产品补充目录。
目前实行的是全国统一农机产品目录。然各地自然条件、土地耕作条件不同,对农机的需求品种和类型也各不相同。大悟县处山区,田少分散,及不成规模,特别是山地多,山路崎岖,这给大型的农机具操作到来了困难,农民更多地会使用小型多样的农机具,而一些适合山区使用的农机具好像不在产品目录中,比如小型潜水泵、脱粒机、农用三轮车、微型面包车等。建议今后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在实行全国、全省统一目录的同时,相应设置针对山区、丘陵、平原等地域的补充目录,如此,可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机具的普及,以适应不同地域农民的特殊需求。
(四)给出适当的农机配套燃油补贴政策。
日益飞涨的燃油价格让农民在面对农机具时望而却步。建议农用燃油补贴本着“多作业多补贴,多机多补,无机不补”的原则,根据农机实际作业量,核定补贴额,直接补给农机户和从事农机田间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湖北省“三万”活动武汉大学工作组)
就目前的农具销售价格来说,与农民的购买力相比,与农村其他的机动机器相比,都显得有些偏高。据调查,农民张某于2005年花费41000元购买了一台山东福田谷神42Z—2A型履带式全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另享受补贴5000元,因当时农机具补贴在大悟县尚未全铺开,还没有补贴比例)。相对2005年当地农民家庭平均收入5000元的标准而言,需要8年的收入才能购买一台这样的收割机。如此高价格的农机具,让很多农民望尘莫及。在大悟新城镇农村,随处可见小型面包车。该车不属于产品目录中的农机产品,其购买价在4万元以内,农民主要用它来做运输用车,农闲时收费进行短途客运,农忙时运载农用物资。该面包车的优势在于:田间地头来去方便,载人载物收费不贵,农闲农忙随叫随到。据了解,这种车辆两年多即可收回成本。难怪更多的农民宁肯购买小型面包车而不愿意购买其他购价相当的农机具了。
一、农机具涨价过快的原因分析
(一)物价上涨是农机具涨价的主要因素。
物价涨了,运输成本、人力成本、原材料成本等都在上涨,农机具价格上涨成为必然。
(二)国家的农机具补贴政策促成了农机具涨价。
农机具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热情,农机具行业很快在市面上热了起来,农机具行业也成为一个有投资前景的行业。调查的结果表明,因为农民会尽可能购买可以获得补贴的农机具,这种心态也会被厂家及时捕捉到因而农机生产厂家尽可能只生产进入产品目录可以或补贴的农机具,其中的微妙不得而知。
(三)利益分配环节增加也是农机具涨价的关键因素。
补贴政策出台后的落实程序也是导致涨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图表二中38600元和38200元这两个数据的大致吻合,说明的政府的补贴费用15000元更大程度上并不是落在了农民身上,农民只是享受了物价自然上涨的免单和外加600元补贴。那么政府的补贴究竟补在了哪里?经过比较详尽的了解分析后,可以看出,自从有农机具补贴政策后,利益分配增加了至少以下五个环节:(1)农机补贴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入补贴名录,只有购买进入名录的农机具才可以得到补贴。在目前的监管又很难跟上,所以涨价是必然;(2)争取成为有结算权的经销商。由农机主管部门确定有资质的经销商具有农机补贴的结算权,那么经销商要遵从行业“潜规则”来争取成为有资质的经销商;(3)厂家和一级经销商的资金积压成本费。农机补贴实行每季度甚至每半年、一年结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结算周期过长,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这对农机具企业和一级经销商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成本,积压的资金也是要支付银行利息;(4)二级经销商的农技推广费,据了解,二级经销商上交给当地农机主管部门的农技推广费平均在1000元/台左右;(5)二级经销商支付给一级经销商的结算费和开票费。一般县级的经销商基本属于二级经销商,即便能成为一级经销商,也不可能有补贴的结算权和开出发票的权限。而自从有农机具补贴政策后,进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农机具在销售过程中要求所有的企业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农机市场转化为由无发票采购零部件到需要正式发票采购。
二、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和激发农民购买农机具的建议
(一)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是根本。
如果能采取厂家直接配送形式,应该可以减少农民很大的经济负担,给农民带来更大的经济实惠。以404旋耕机为例,如果厂家能直接配送,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出厂价45200元,享受补贴13560元(30%标准),农民实际支付农机费为45200—13560=31640元,加上运费1000元,农民一共支付31640元即可购得404旋耕机一台,比现有的买家要少5560元。
(二)改变现有的补贴发放方式。
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可以有效抑制农机产品的涨价问题。如果改变现有的补贴发放方式,财政部门可以把补贴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发放,农民全款购买农机具,凭厂商或严格核实的销售商的销售证明发票和农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农机部门只是起到参与审核监管作用,这样既减少了各部门的工作压力,最大限度杜绝违规操作,又解决了生产厂商的资金占压问题。
(三)在全国统一的产品目录的前提下设置不同地域的产品补充目录。
目前实行的是全国统一农机产品目录。然各地自然条件、土地耕作条件不同,对农机的需求品种和类型也各不相同。大悟县处山区,田少分散,及不成规模,特别是山地多,山路崎岖,这给大型的农机具操作到来了困难,农民更多地会使用小型多样的农机具,而一些适合山区使用的农机具好像不在产品目录中,比如小型潜水泵、脱粒机、农用三轮车、微型面包车等。建议今后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在实行全国、全省统一目录的同时,相应设置针对山区、丘陵、平原等地域的补充目录,如此,可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机具的普及,以适应不同地域农民的特殊需求。
(四)给出适当的农机配套燃油补贴政策。
日益飞涨的燃油价格让农民在面对农机具时望而却步。建议农用燃油补贴本着“多作业多补贴,多机多补,无机不补”的原则,根据农机实际作业量,核定补贴额,直接补给农机户和从事农机田间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湖北省“三万”活动武汉大学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