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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
“农业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新技术、新成果谁来推广?县乡的农技推广队伍是关键。但现实是我们推广得不好。”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农科院院长岳德荣直言不讳。
据统计,全国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为40%~50%,而发达国家可达80%。“当然转化率低还有其他原因,如科研选题不符合实际需要,还有一些是作为科学探索前期储备,不能转化。但总体上,问题出在应该转化的还没有转化。”农技推广体系承担着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使命。
“其实,新形势下,农技推广体系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范畴。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供技术服务都离不开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普及科学知识,对农业有长远的战略意义。那谁来做?农技推广队伍可以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比研究出一种新技术还重要。
“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是实现增产增收的一个重要工作。如果财政有充分的投入,农技推广体系完全可以凭借技术和组织优势完成这个工作。”
“疫病的防治、健康养殖等,虽是常规技术,但农民也不太了解,农民急需科技方面的服务。”比如使用农药问题,多数农民其实不知道什么中用什么不中用、用多少。多数都是分散种植养殖,每个农户都是决策者,他们不太清楚,所以就存在安全隐患。
生产规模比较小,以家庭为单位,这是中国农业现状。两亿多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相当高比例有知识的年轻人都出去了,留在家里的是妇女、老人,这部分人受教育程度更低,获取信息的能力更差。这种国情决定着农技推广体系建在县乡村非常实际,等于建在田间地头、生产第一线。
二、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面临两难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完成从科技创新的获取、消化到传播等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素质的专门人才方能胜任。”让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担忧的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现状不容乐观。
首先,由于编制限制等原因,我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严重老化。2007年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45.9%,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59.7%。
其次,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仍然较少。2003~2007年,每年只有约8.7%的农技人员能得到培训,其中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仅为2%,且接受过培训的大多数是县级农技人员,乡级农技人员比重仅为.25.3%。
另外,由于大多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管不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难以确保农技人员专职从事推广工作。有调查表明,县级以下农技人员每年人均从事技术推广的时间仅89天,更多时间是从事党政工作(122天)、经营创收(49天)和行政执法(21天)等。
针对这一情况,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建议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并强化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建设,提升农技人员准入门槛,采取竞聘上岗、持证上岗的方式,选拔专业对口、综合素质高的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
从体制上解决“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面临的两难问题”更为迫切。“现在农技推广队伍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导致其搞经营,什么赚钱卖什么。可是如果让农技推广人员在现行体制下享受国家待遇,又会出现很多非专业技术人员挤进这支队伍中来。”为此,他建议借鉴加拿大的做法,将农技推广人员编制收归省里,享受国家公职人员待遇,由省按农作物分布情况设区域性农技中心,下设农技站,农技员的升迁和工资待遇等以其推广工作所取得的实际绩效和农民的评价为依据。
三、恢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
“网破、线断、人散”,这是一些农业界委员对基层农村科技推广体系现状的描述。虽然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3年内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全国60%以上的县还没有进人实质性的改革阶段,县乡两级普遍没有解决农技推广经费保障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张桃林认为,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认识不足,缺乏对农技推广体系必要的、长期稳定的支持和投入,导致其在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反复,不能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建议——“政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应回到公益性,实行公益性和经营性彻底分离”,也成为农业界委员们的共识。
“应该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出台配套规章制度,为新时期农技推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技推广投入强度提高到0.5%以上。明确并强化各级财政对农技推广的投入责任。在条件建设上,应以中央投资为主,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地方配套比例;人员和运转经费等应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应提高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比例。他建议,从今年起,由中央财政出资,在粮食主产区率先启动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迟迟恢复不起来,一方面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另一方面则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方面不协调。”恢复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必须结合乡镇管理机构改革。“建议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强调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基本定位,明确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应根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科学测算并适当增加基层农技人员的编制,确保有足够人员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大力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权归县、县乡一体的管理体制。按照因地制宜、分业设置、综合建设的思路,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
在正确定位政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质的同时,民进中央在提案中还建议,“积极引导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承担部分公益性推广任务,鼓励龙头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农业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新技术、新成果谁来推广?县乡的农技推广队伍是关键。但现实是我们推广得不好。”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农科院院长岳德荣直言不讳。
据统计,全国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为40%~50%,而发达国家可达80%。“当然转化率低还有其他原因,如科研选题不符合实际需要,还有一些是作为科学探索前期储备,不能转化。但总体上,问题出在应该转化的还没有转化。”农技推广体系承担着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使命。
“其实,新形势下,农技推广体系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范畴。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供技术服务都离不开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普及科学知识,对农业有长远的战略意义。那谁来做?农技推广队伍可以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比研究出一种新技术还重要。
“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是实现增产增收的一个重要工作。如果财政有充分的投入,农技推广体系完全可以凭借技术和组织优势完成这个工作。”
“疫病的防治、健康养殖等,虽是常规技术,但农民也不太了解,农民急需科技方面的服务。”比如使用农药问题,多数农民其实不知道什么中用什么不中用、用多少。多数都是分散种植养殖,每个农户都是决策者,他们不太清楚,所以就存在安全隐患。
生产规模比较小,以家庭为单位,这是中国农业现状。两亿多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相当高比例有知识的年轻人都出去了,留在家里的是妇女、老人,这部分人受教育程度更低,获取信息的能力更差。这种国情决定着农技推广体系建在县乡村非常实际,等于建在田间地头、生产第一线。
二、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面临两难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完成从科技创新的获取、消化到传播等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具备一定素质的专门人才方能胜任。”让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担忧的是,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现状不容乐观。
首先,由于编制限制等原因,我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严重老化。2007年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45.9%,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59.7%。
其次,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仍然较少。2003~2007年,每年只有约8.7%的农技人员能得到培训,其中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仅为2%,且接受过培训的大多数是县级农技人员,乡级农技人员比重仅为.25.3%。
另外,由于大多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管不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财、物,难以确保农技人员专职从事推广工作。有调查表明,县级以下农技人员每年人均从事技术推广的时间仅89天,更多时间是从事党政工作(122天)、经营创收(49天)和行政执法(21天)等。
针对这一情况,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建议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并强化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建设,提升农技人员准入门槛,采取竞聘上岗、持证上岗的方式,选拔专业对口、综合素质高的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
从体制上解决“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面临的两难问题”更为迫切。“现在农技推广队伍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导致其搞经营,什么赚钱卖什么。可是如果让农技推广人员在现行体制下享受国家待遇,又会出现很多非专业技术人员挤进这支队伍中来。”为此,他建议借鉴加拿大的做法,将农技推广人员编制收归省里,享受国家公职人员待遇,由省按农作物分布情况设区域性农技中心,下设农技站,农技员的升迁和工资待遇等以其推广工作所取得的实际绩效和农民的评价为依据。
三、恢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
“网破、线断、人散”,这是一些农业界委员对基层农村科技推广体系现状的描述。虽然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3年内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全国60%以上的县还没有进人实质性的改革阶段,县乡两级普遍没有解决农技推广经费保障和人员编制等问题。张桃林认为,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认识不足,缺乏对农技推广体系必要的、长期稳定的支持和投入,导致其在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反复,不能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建议——“政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应回到公益性,实行公益性和经营性彻底分离”,也成为农业界委员们的共识。
“应该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出台配套规章制度,为新时期农技推广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技推广投入强度提高到0.5%以上。明确并强化各级财政对农技推广的投入责任。在条件建设上,应以中央投资为主,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地方配套比例;人员和运转经费等应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应提高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比例。他建议,从今年起,由中央财政出资,在粮食主产区率先启动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迟迟恢复不起来,一方面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另一方面则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方面不协调。”恢复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必须结合乡镇管理机构改革。“建议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强调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基本定位,明确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部门应根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职能和任务,科学测算并适当增加基层农技人员的编制,确保有足够人员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大力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权归县、县乡一体的管理体制。按照因地制宜、分业设置、综合建设的思路,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
在正确定位政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质的同时,民进中央在提案中还建议,“积极引导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承担部分公益性推广任务,鼓励龙头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