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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于2012年12月3日发出《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消[2012]350号)。通知指出:为认真吸取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11·15”和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大火教训,2011年3月14日.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