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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畸形社会土壤上走过了一条曲折而亢奋的历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制度主义”谬误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有其历史必然性。它如同打开了潘多拉匣子一样,虽不自觉地引发了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向现代化纵深发展的历史潮流,但也不可避免地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发展之路遭遇颇多坎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这种建立在文化误读基础上的“制度主义”谬误,在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中的影响是双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