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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陈某的母亲因胃痛住院治疗,需要交纳手术费及住院费3万元,由于陈某的两个哥哥都在农村,经济条件很差,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陈某就和丈夫李某商量,想拿出家里的积蓄为母亲治病,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陈某只好向一位同事借了2.6万元,为母亲治病用。后来,李某得知陈某借钱为母亲治病的情况,经常为此和她吵架。前段时间,由于各种原因,陈某和李某协商离婚,在分割债权债务时,李某坚决拒绝分担陈某为母亲治病而欠下的债务,理由是陈某借钱没有经过他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