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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刊<法制园地>就江苏省东台市的民营业主王秀、王文华、周龙珠、练俊等读者来信,反映关于他们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限期拆迁决定行政压力下,与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法律效力质疑,以及过期许可证是否有效;无效合同和显失公平条款,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一方,如何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等等法律问题,特请徐国祥律师作如下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