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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增发手段再次募集费金是从1998年开始的。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下.为帮助普遍没有配股资格的纺织企业脱贫扭亏,我国证券市场引进了西方国家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增发手段再融资的方式,1998年,首批增发的上市公司包括龙头股份、中速股份、太极实业、上海三毛、深惠中、上海医药、新钢钒等7家;1999年增发的上市公司有上菱电器.中关村、深康佳、真空电子、东大阿派等5家;2000年上升为20家;2001年头3个月增发上市的股票已有12家。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主要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已经成为一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