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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于北京地税系统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和税收征管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契机。“三严”要求和“三实”中的做人要实,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带领队伍适应税收现代化的要求;“三实”中的谋事要实、创业要实,要求我们把握税收工作的要点、重点和难点,树立“紧迫感+”的意识,贯彻税收法定原则,服务首都功能定位,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
努力做到税收征管情况清底数明
首先,要加强对税务登记户的分析和管理。分析税务登记户的来源,实行分类管理,是增强税收征管能力的基础。市地税局要与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编办等部门的机构登记数据进行比对,找出数据存在差距的原因,分析有税户和无税户,分门别类地采取管理措施,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其次,要深入推进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市地税局要明确各业务处室、区县局机关、税务所在税源管理中的职责定位与工作内容,在税源分级分类管理上采取有突破性的措施。同时,探索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定期定点巡回征收的可行性,针对部分郊区县存在引税较多的情况,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管理方法。
再次,对税种、税源要实现精细化管理。长期以来,地方税种的管理存在着申报制度不够有效、登记环节的税种核定制度没有充分落实、企业应当报送的报表不齐全、数据掌握不充分等问题。为此,各区县局要了解并充分掌握本区县的税源情况。例如,要掌握土地使用税1-6级每级征税情况、居民住房转商业住房用途的情况、实际经营地不在本区县的税源和在其他各区县的分布情况等,为实现税种、税源的精细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最后,要进一步降低零申报率。全市地税系统要深入研究降低零申报率的工作,通过规范税务登记管理,确保今年实现有税申报率达到70%的目标。对连续零申报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界面进行告诫提示后,要及时跟进后续征管措施。同时,加大对无税户或小额纳税户的管理力度,深入分析不缴税的连锁店、分支机构、银行网点等情况,关注虚拟办公区等问题,就无照经营户的管理问题与市工商局进行对接;实行财政部门统一代扣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后,取消行政机关的扣缴登记,减少对征管质量的影响。
此外,要多举措提高征管质效。我们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审视、改进和创新税收征管工作,推进互联网地税局建设和涉税事项全程无纸化,开发税收现代化和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展示平台。各区县局每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一个征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征管质效。我们将实施市、区、所三级约谈作为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使之经常化、持续化,并加强欠税管理,严格控制新欠,积极清理陈欠。
全面推进依法税政管理
税政管理是税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坚持在税法指导下开展税政管理工作,做到既符合法律精神又体现实质课税原则,在创新中解决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在农家乐征税上,税政管理要进一步协同。农家乐具有农户经营、季节性强、利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等特点。税务部门在其办理停业、开业登记、定期定额交税手续方面还有一些不规范的方面;在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征收范围确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市地税局相关处室只是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问题予以应对,还缺乏统筹管理、缺少协同。这表明:做好税政工作很重要的是协调性、统一性和适用税法正确性。有关税务人员要把税法精神吃透,贴近实际,在税法适用中体现实事求是的态度,发挥税收扶持政策的作用。
在党政机关个人所得税上,征管措施要进一步严格。公务员应当带头履行依法纳税的公民义务。我们要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由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代缴行政机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统一全市执行标准,按市政府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市级行政机关由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同时,要研究中央机关和区县机关个人所得税的规范管理工作。
在税种上,管理要进一步创新。我们要强化税种税源分析,对每个税种要分析到税目;统一口径和方法,保证各区县局税收分析的一致性;加强国地税合作,定期通报委托国税局代征“一税两费”等工作情况;加强印花税税源分析,加强印花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上,有关税务人员还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与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立联系,获取相关数据,加强比对分析。同时,深入开展楼宇化、网格化管理模式,集中对有规模的写字楼和商业中心开展深入细致的解剖分析,借助日常检查、税务稽查和税收风险管理,查找税源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不断提高税法的遵从度。
推进税务稽查体制机制改革
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重点是深入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完善税务稽查机制。
其一,加大稽查办案力度。我们要与市国税局配合,深入开展重大涉税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及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等工作;加大依法阻止出境工作力度,对外籍人员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在阻止入境、缩短在华签证期限和阻止出境上要有新措施。
其二,强化税务检查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大未执行案件的清理工作,明确各类案件应当采取的措施。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新生未结案件,将积案数量控制在合理的幅度内,确保已查出税款不再流失。
其三,加强稽查案例对工作的指导。市地税局将总结不同类型的稽查案例,推广有效办案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大稽查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稽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加快实现纳税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
在纳税服务标准化方面,市地税局将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客户服务理念,围绕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提升办税效率。同时,进一步研究、探索统一纳税服务的项目,统一内容、标准、程序、文书,制定办税服务厅岗位职责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规程和办税服务厅实时监控管理办法。加大区县局、分局咨询电话集中管理工作,实现咨询电话即时接听、即时应答。
在纳税服务规范化方面,全市地税系统都要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实现全部纳税人发起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和区域通知办理,扩大全市通知办理事项范围。推广“办税服务一卡通”经验,将办税人员服务纳入规范化轨道。实现纳税人办理次数较多的涉税事项通过自助设备或移动终端办理,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选择。加快实现网上预约办税,推行履约服务,探索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新模式。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不定期纳税服务巡查,做好纳税服务投诉的通报、约谈和处理工作,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
凝聚力量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今年上半年,在北京市主要领域经济指标增速低于上年同期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深挖潜力、加强管理,实现了地方税收收入较大幅度的增长。下半年,全市经济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我们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确保税收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抓好落实。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实现税收征管、税源管理等领域的突破,需要各单位统筹安排,按照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精神,把谋事要实、创业要实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目前任务完成相对落后的、征管薄弱的区县(分)局,应当发扬迎难而上的精神,及时补课,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二是提高效能,双管齐下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质效的提升。一方面,我们要在主观上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在客观上强化督查工作。市局、区县(分)局要切实发挥好督察督办系统的功能,督促各项重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是改进作风。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地税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审批难”现象。各单位要适时抽查一些审批事项、备案事项,确保我们的工作按照国务院精神,解决企业的困惑和实际问题,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同时,多措并举规范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对发现的审批效率低下、流程繁琐、行为不规范等情况要深入、全面整改,以税收工作质量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效果。
(作者:北京市地税局局长)
责任编辑:叶再春
努力做到税收征管情况清底数明
首先,要加强对税务登记户的分析和管理。分析税务登记户的来源,实行分类管理,是增强税收征管能力的基础。市地税局要与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编办等部门的机构登记数据进行比对,找出数据存在差距的原因,分析有税户和无税户,分门别类地采取管理措施,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其次,要深入推进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市地税局要明确各业务处室、区县局机关、税务所在税源管理中的职责定位与工作内容,在税源分级分类管理上采取有突破性的措施。同时,探索零散税收委托代征、定期定点巡回征收的可行性,针对部分郊区县存在引税较多的情况,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管理方法。
再次,对税种、税源要实现精细化管理。长期以来,地方税种的管理存在着申报制度不够有效、登记环节的税种核定制度没有充分落实、企业应当报送的报表不齐全、数据掌握不充分等问题。为此,各区县局要了解并充分掌握本区县的税源情况。例如,要掌握土地使用税1-6级每级征税情况、居民住房转商业住房用途的情况、实际经营地不在本区县的税源和在其他各区县的分布情况等,为实现税种、税源的精细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最后,要进一步降低零申报率。全市地税系统要深入研究降低零申报率的工作,通过规范税务登记管理,确保今年实现有税申报率达到70%的目标。对连续零申报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界面进行告诫提示后,要及时跟进后续征管措施。同时,加大对无税户或小额纳税户的管理力度,深入分析不缴税的连锁店、分支机构、银行网点等情况,关注虚拟办公区等问题,就无照经营户的管理问题与市工商局进行对接;实行财政部门统一代扣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后,取消行政机关的扣缴登记,减少对征管质量的影响。
此外,要多举措提高征管质效。我们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审视、改进和创新税收征管工作,推进互联网地税局建设和涉税事项全程无纸化,开发税收现代化和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展示平台。各区县局每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一个征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征管质效。我们将实施市、区、所三级约谈作为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使之经常化、持续化,并加强欠税管理,严格控制新欠,积极清理陈欠。
全面推进依法税政管理
税政管理是税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坚持在税法指导下开展税政管理工作,做到既符合法律精神又体现实质课税原则,在创新中解决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在农家乐征税上,税政管理要进一步协同。农家乐具有农户经营、季节性强、利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等特点。税务部门在其办理停业、开业登记、定期定额交税手续方面还有一些不规范的方面;在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征收范围确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市地税局相关处室只是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问题予以应对,还缺乏统筹管理、缺少协同。这表明:做好税政工作很重要的是协调性、统一性和适用税法正确性。有关税务人员要把税法精神吃透,贴近实际,在税法适用中体现实事求是的态度,发挥税收扶持政策的作用。
在党政机关个人所得税上,征管措施要进一步严格。公务员应当带头履行依法纳税的公民义务。我们要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由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代缴行政机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统一全市执行标准,按市政府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市级行政机关由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同时,要研究中央机关和区县机关个人所得税的规范管理工作。
在税种上,管理要进一步创新。我们要强化税种税源分析,对每个税种要分析到税目;统一口径和方法,保证各区县局税收分析的一致性;加强国地税合作,定期通报委托国税局代征“一税两费”等工作情况;加强印花税税源分析,加强印花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上,有关税务人员还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与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立联系,获取相关数据,加强比对分析。同时,深入开展楼宇化、网格化管理模式,集中对有规模的写字楼和商业中心开展深入细致的解剖分析,借助日常检查、税务稽查和税收风险管理,查找税源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不断提高税法的遵从度。
推进税务稽查体制机制改革
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重点是深入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完善税务稽查机制。
其一,加大稽查办案力度。我们要与市国税局配合,深入开展重大涉税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及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等工作;加大依法阻止出境工作力度,对外籍人员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在阻止入境、缩短在华签证期限和阻止出境上要有新措施。
其二,强化税务检查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大未执行案件的清理工作,明确各类案件应当采取的措施。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新生未结案件,将积案数量控制在合理的幅度内,确保已查出税款不再流失。
其三,加强稽查案例对工作的指导。市地税局将总结不同类型的稽查案例,推广有效办案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大稽查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稽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加快实现纳税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
在纳税服务标准化方面,市地税局将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客户服务理念,围绕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提升办税效率。同时,进一步研究、探索统一纳税服务的项目,统一内容、标准、程序、文书,制定办税服务厅岗位职责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规程和办税服务厅实时监控管理办法。加大区县局、分局咨询电话集中管理工作,实现咨询电话即时接听、即时应答。
在纳税服务规范化方面,全市地税系统都要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实现全部纳税人发起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和区域通知办理,扩大全市通知办理事项范围。推广“办税服务一卡通”经验,将办税人员服务纳入规范化轨道。实现纳税人办理次数较多的涉税事项通过自助设备或移动终端办理,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选择。加快实现网上预约办税,推行履约服务,探索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新模式。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不定期纳税服务巡查,做好纳税服务投诉的通报、约谈和处理工作,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
凝聚力量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今年上半年,在北京市主要领域经济指标增速低于上年同期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深挖潜力、加强管理,实现了地方税收收入较大幅度的增长。下半年,全市经济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我们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确保税收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抓好落实。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实现税收征管、税源管理等领域的突破,需要各单位统筹安排,按照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要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精神,把谋事要实、创业要实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目前任务完成相对落后的、征管薄弱的区县(分)局,应当发扬迎难而上的精神,及时补课,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二是提高效能,双管齐下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质效的提升。一方面,我们要在主观上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在客观上强化督查工作。市局、区县(分)局要切实发挥好督察督办系统的功能,督促各项重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是改进作风。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地税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审批难”现象。各单位要适时抽查一些审批事项、备案事项,确保我们的工作按照国务院精神,解决企业的困惑和实际问题,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同时,多措并举规范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对发现的审批效率低下、流程繁琐、行为不规范等情况要深入、全面整改,以税收工作质量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效果。
(作者:北京市地税局局长)
责任编辑:叶再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