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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数字图书馆建设步履维艰,因此有必要为数字图书馆版权授权提供一种切实可行的途径。强制许可制度的实行,则是弥补数字图书馆版权授权的一种较理想的途径,强制许可使权利人获取适当补偿,而利用者可以获得进入市场的机会,是作品利用机制中存在交易成本和反竞争行为的情形之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