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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政办发[2008]3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