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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先是作为男性的附属品解放出来作为公民的“人”,在政治与日常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进而才最终从与男性无差别的公民身份中再度解放或区分出来而成为“女人”。而性欲的实现状况与目标(是否争取到性权利及性高潮)才能真正成为衡量女性解放的标尺,否则,女性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平等的表象下可能会再度沦为或变相沦为男性的性附属品和生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