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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受害人王某到浙江温州瓯海分局新桥派出所报案,称他的信用卡信息被他人窃取,通过“支付宝”等快捷付款的方式,盗刷信用卡资金,涉案总金额5000余元。经分析,犯罪嫌疑人在使用手机号申请注册“支付宝”时,发现王某原预留手机号码已经注册过“支付宝”。熟悉网络应用功能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意识到自己所购买的手机号码在之前已经有别人使用过,并与“支付宝”相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