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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审判工作对审判人员的专业要求越来越高,部分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状已无法跟上社会需要。改革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要求平民化和非专业化,为使其参审达成实效,应通过构建法官指示制度,要求职业法官主动向人民陪审员做出指示,增强两者之间的交流互动,完成信息从强势方到弱势方的传递,适当减少人民陪审员服从权威的心理弱势,以达到一定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