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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专利法,于1992年9月4日通过了第一次修订,它对中国专利制度的完善,特别是对加强专利保护起了重要作用。实践表明,中国现行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仍有不完善之处,有必要再次修订。第二次修改专利法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其中完善实用新型制度将是这次修改的重点之一。本文将就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对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