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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伊始,从深圳传出不少名言,其中有这么一句:现在不努力读书,将来你只能去当干部。干部者,公务员也。之所以这么说,原因之一,公务员工资太低,不仅与下海的哥儿,弄潮的姐儿无法比,更低于职工,这是不争的事实。
20年后再回首,深圳产的名言不灵验了。而今是努力读书,争当公务员。君不见一纸公务员考试通知,引来应者云集么,一个公务员岗位,应聘者成百上千么,什么缘故,公务员待遇提高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公务员连续八次提高了工资。于是,议论蜂起,说是公务员工资提高太快了!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当年公务员待遇低,不合理;而今提高公务员待遇,顺理成章。更兼GDP年年以9%以上的幅度递增,国家财政收入年年增幅可观,公务员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有什么理由说“不”?
之所以出现此种议论,问题在于职工工资增长甚缓,广大职工未能分享应该分享的改革成果。如果职工工资也相应连续提高八次,就不可能产生公务员工资提高太快的议论,道理是明摆着的。于是人们的目光聚焦于如何提高职工工资上,这话题也就成了2005年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围绕这一话题,各色人等议论纷纷。
纵观这些议论,我总觉得说到点子上的不多。笔者认为,在分配上产生这一高一低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工资款项来源不同,二是分配主体理念有异。公务员的工资款项来源于国库,分配主体是政府,分配理念是政府一贯秉承的让人民得到实惠,付诸行动,就是连续提高工资;职工工资来源于企业,作为企业——国企、民企、集体企业、外资企业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这无可非议,问题在于因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狭窄,一些企业未能在产品研发,提升科技含金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上下功夫,却致力于压低职工工资空间,把职工工资压到最低。换言之,以职工工资的最低化为代价,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改革开放的成果,被企业,包括企业高管分享了,职工也许能分到一杯羹,也许连一杯羹也不曾到手。有些企业职工的工资成本只占企业成本的4%,就是明证。据辛喜武先生的统计,我国劳动力的平均工资,甚至低于肯尼亚和津巴布韦,本人未能核实,但职工工资低,也是不争的事实。于是,分配差距凸现了,定格了。
企业为扩大利润空间而压低职工工资的手段可谓多矣:或不签劳动合同,规避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或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一到就让人走人;或动辄加班,不按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或一企两制,在编和非在编同工不同酬,而且收入差距甚大;或在本系统另设中介公司,招聘员工再输入本系统,增加一层中间盘剥……更有甚者,各地方政府为保障劳动力再生产的起码物质条件而设定的最低工资线,也被异化为压低职工工资空间的利器,不是有最低工资线吗?那好,一些企业的工资标准,或羞羞答答略高于此线;或厚厚脸皮就定在此线,理直气壮,一定几年。
我以为,改变这种现状,关键在于企业,而政府也应调控。整个2005年,最热门的话题讨论得非常热烈。有人说职工工资不能提得太高,投资者会被吓跑,跑到越南去,这种观点不值一驳。新年伊始,终于听到了真知灼见之言,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批评了企业涨利润不给职工涨工资的现象,提出“让更多的企业职工真正享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实惠”,这才是解决一高一低现象的关键,也是降低我国基尼系数的切实可行之法。倘非如此,拉动内需是画饼一张,建设和谐社会,也是缘木求鱼。
20年后再回首,深圳产的名言不灵验了。而今是努力读书,争当公务员。君不见一纸公务员考试通知,引来应者云集么,一个公务员岗位,应聘者成百上千么,什么缘故,公务员待遇提高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公务员连续八次提高了工资。于是,议论蜂起,说是公务员工资提高太快了!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当年公务员待遇低,不合理;而今提高公务员待遇,顺理成章。更兼GDP年年以9%以上的幅度递增,国家财政收入年年增幅可观,公务员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有什么理由说“不”?
之所以出现此种议论,问题在于职工工资增长甚缓,广大职工未能分享应该分享的改革成果。如果职工工资也相应连续提高八次,就不可能产生公务员工资提高太快的议论,道理是明摆着的。于是人们的目光聚焦于如何提高职工工资上,这话题也就成了2005年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围绕这一话题,各色人等议论纷纷。
纵观这些议论,我总觉得说到点子上的不多。笔者认为,在分配上产生这一高一低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工资款项来源不同,二是分配主体理念有异。公务员的工资款项来源于国库,分配主体是政府,分配理念是政府一贯秉承的让人民得到实惠,付诸行动,就是连续提高工资;职工工资来源于企业,作为企业——国企、民企、集体企业、外资企业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这无可非议,问题在于因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狭窄,一些企业未能在产品研发,提升科技含金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上下功夫,却致力于压低职工工资空间,把职工工资压到最低。换言之,以职工工资的最低化为代价,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改革开放的成果,被企业,包括企业高管分享了,职工也许能分到一杯羹,也许连一杯羹也不曾到手。有些企业职工的工资成本只占企业成本的4%,就是明证。据辛喜武先生的统计,我国劳动力的平均工资,甚至低于肯尼亚和津巴布韦,本人未能核实,但职工工资低,也是不争的事实。于是,分配差距凸现了,定格了。
企业为扩大利润空间而压低职工工资的手段可谓多矣:或不签劳动合同,规避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或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一到就让人走人;或动辄加班,不按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或一企两制,在编和非在编同工不同酬,而且收入差距甚大;或在本系统另设中介公司,招聘员工再输入本系统,增加一层中间盘剥……更有甚者,各地方政府为保障劳动力再生产的起码物质条件而设定的最低工资线,也被异化为压低职工工资空间的利器,不是有最低工资线吗?那好,一些企业的工资标准,或羞羞答答略高于此线;或厚厚脸皮就定在此线,理直气壮,一定几年。
我以为,改变这种现状,关键在于企业,而政府也应调控。整个2005年,最热门的话题讨论得非常热烈。有人说职工工资不能提得太高,投资者会被吓跑,跑到越南去,这种观点不值一驳。新年伊始,终于听到了真知灼见之言,江苏省副省长吴瑞林批评了企业涨利润不给职工涨工资的现象,提出“让更多的企业职工真正享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实惠”,这才是解决一高一低现象的关键,也是降低我国基尼系数的切实可行之法。倘非如此,拉动内需是画饼一张,建设和谐社会,也是缘木求鱼。